关于对宜阳县灵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医疗保障定点资格予以终止的公示

日期:2026-02-02来源:

宜阳县灵兰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申请,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度)》第十五条第“乙方主动提出且经甲方同意的管理规定,现终止宜阳县灵兰堂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宜阳县城关镇形翼龙南侧冠宇水晶城2幢27号的医疗保障定点资格现予公示

 

投诉举报电话:0379-68880607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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