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水催字〔2025〕第2号
洛阳共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1月26日对你(单位)依法作出《宜阳县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水罚决字〔2025〕第2号 ,已于2026年1月26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2026年2月10日之前,到“宜阳县行政服务大厅水利窗口”缴纳“宜阳县水利局对你单位做出的水行政处罚:伍万元整,”,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 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2. 如你(单位)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上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于建辉
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379-68952606
水行政主管部门地址:宜阳县宜东新区创业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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