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部分县级河长调整的通知

日期:2026-07-10来源:

宜河办〔20265

各县级河长,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河长制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张田同志任洛河县级河长,县水利局为助理单位;张丽娟同志不再担任洛河县级河长。

赵艺峰同志任仁厚河(澄槽沟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为助理单位;张激光同志不再担任仁厚河县级河长。

杨鸿军同志任甘棠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人武部为助理单位;陈德祥同志不再担任甘棠河县级河长。

王锡韬同志任汪洋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教育局为助理单位;张宏波同志不再担任汪洋河县级河长。

田海洋同志任顺阳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卫生健康委为助理单位;李建芳同志不再担任顺阳河县级河长。

古松辉同志任韩城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人社局为助理单位;刘碧辉同志不再担任韩城河县级河长。

赵毅波同志任鲍窑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公安局为助理单位;李卫国同志不再担任鲍窑河县级河长。

李卫国同志任秦岭渠县级河长,县住建局为助理单位;王少杰同志不再担任秦岭渠县级河长。

张宏波同志任先锋渠县级河长,县生态环境局为助理单位;王新宽同志不再担任先锋渠县级河长。

谢宇同志任龙窝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文广旅局为助理单位;梅黎明同志不再担任龙窝河县级河长。

贾蒙飞同志任宜洛北渠县级河长,县城市管理局为助理单位;赵毅波同志不再担任宜洛北渠县级河长。

张耿毅同志任郭坪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生态环境局为助理单位;王锡韬同志不再担任郭坪河县级河长。

李建芳同志任庞沟河及其支流县级河长,县林业局为助理单位;王留乾同志不再担任庞沟河县级河长。

有关乡镇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及时更换相关河长公示牌及河湖长名录。有关助理单位积极支持服务县级河长巡河履职,持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附件:县级河长及助理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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