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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土地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服务宜阳经济社会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公开征集宜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成为宜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评估经营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近三年以来未受过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协会及相关企业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执业人员无执业处罚记录。

3.具有土地评估资质,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从业年限3年以上(含3年),有固定办公场所,必须有3名及以上注册土地估价师,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土地估价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成为宜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备选评估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申报表。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资信证书等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4.关于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三、时间要求

各备选评估机构请于2021年9月10日16:00前向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东侧)土地利用科(205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并登记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递交时间等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备选评估机构递交的备案资料和登记信息仅作为委托土地评估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不签订任何书面约定,不代表优先委托。

2.具体宗地的评估机构按《宜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评估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

 系 人:王成杰   刘丽霞

联系电话:0379-68820258-6205  13938826577  15038559122

附件:评估机构申报表.doc承诺函.docx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