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公告
-
日期:2023-03-03
来源: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缴纳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23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已设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等有关问题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19〕7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
项目名称:洛阳龙凯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权收益评估
一、报名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3.近3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4.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6.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
7.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属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招标入围单位的公告》(豫自然资公告〔2021〕2号)机构之一。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6.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质量承诺书。
7.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请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材料中注明联系方式。如未留联系方式或所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由相关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
2.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3.不按格式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材料无效;
4.本次评估结果需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5.评估单位要对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6.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加盖印章的电子档扫描件报名材料
(发至邮箱:yyxkbg@163.com)。
附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联 系 人:宋会晓
联系电话:0379-68820280转6333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