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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年报数据报送工作

以及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年报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是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二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收集试点)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方式

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s://gfmh.meescc.cn/

(二)填报内容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等有关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工作步骤

1所有填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完成2023年年报填报。

2产废(实际产生)10吨(含)以上单位年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报由洛阳市生态环境审核;产废(实际产生)10吨以下单位年报由宜阳分局审核。

3审核后的年报通过信息系统审查后上传成功。

三、时间要求

125日前,2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收集试点)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年报上报。

228日前,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年报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是填报时限,31日起国家系统将关闭上报端口,无法填报,过期未报将无法补报。请各企业、单位高度关注填报时限问题。

二是应报尽报,所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都需要申报,2023年度无经营、产生、转移、贮存的,也需一键“零申报”。

三是小微收集试点单位应指导好所服务的小微企业危废申报工作。

四是如有拆除关闭,长期停产(停产3年以上且近期不会恢复生产)的请书面报告县生态环境局109办公室。

五是2024年危险废物年度计划和转移计划申报,各企业按照先申报或更新企业信息,再申报年度管理计划,最后申报转移计划的顺序申报。

请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填报过程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问题,积极联系系统平台业务和技术咨询解决。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县局沟通解决。

2023年度年报填报指导服务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许强19949282660

技术支持:    刘巧云19949284259

县局联系人:吴瑞锋13721636388

 

附件1: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附件2:管理计划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3:经营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4:产废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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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经营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docx

附件1-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pdf

附件2-管理计划填报操作手册.pdf

附件4-产废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