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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年报数据报送工作以及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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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6
来源:环保局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年报数据报送工作
以及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年报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是全县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二是全县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收集试点)。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方式
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s://gfmh.meescc.cn/
(二)填报内容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贮存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等有关情况。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报:2023年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情况。
(三)工作步骤
1、所有填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完成2023年年报填报。
2、产废(实际产生)10吨(含)以上单位年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报由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核;产废(实际产生)10吨以下单位年报由宜阳分局审核。
3、审核后的年报通过信息系统审查后上传成功。
三、时间要求
1月25日前,2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收集试点)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年报上报。
2月28日前,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年报上报。
四、注意事项
一是填报时限,3月1日起国家系统将关闭上报端口,无法填报,过期未报将无法补报。请各企业、单位高度关注填报时限问题。
二是应报尽报,所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都需要申报,2023年度无经营、产生、转移、贮存的,也需一键“零申报”。
三是小微收集试点单位应指导好所服务的小微企业危废申报工作。
四是如有拆除关闭,长期停产(停产3年以上且近期不会恢复生产)的请书面报告县生态环境局109办公室。
五是2024年危险废物年度计划和转移计划申报,各企业按照先申报或更新企业信息,再申报年度管理计划,最后申报转移计划的顺序申报。
请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填报过程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问题,积极联系系统平台业务和技术咨询解决。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县局沟通解决。
2023年度年报填报指导服务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许强19949282660;
技术支持: 刘巧云19949284259;
县局联系人:吴瑞锋13721636388。
附件1: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附件2:管理计划填报操作手册
附件3:经营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
附件4:产废单位2023年度危废年报填报操作说明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