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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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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2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及〈洛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办〔2016〕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宜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三五”期间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以脱贫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抓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渠道不变。攻坚期内,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及〈洛阳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办〔2016〕41号)等文件明确的中央、省、市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的外,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程。
(二)充分授权。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中央、省、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已下放到县,由县级围绕脱贫攻坚规划集中统筹使用,有关部门不干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三)精准使用。要结合实际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做好与上级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四)提高效益。要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和统筹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高效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
四、资金整合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20类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安排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对于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以后年度新增归属于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确定的20类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类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属试点类的项目资金,在优先保证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三)市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美丽乡村市级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土地治理及农业产业化项目市级配套、生态村创建奖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奖补、市级财政专项扶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和宜林荒山绿化等9类17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四)县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县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将省市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在县级层面开展统筹整合。
(五)统筹结余结转资金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五、资金整合流程
县财政局接到上级的可纳入整合资金的文件后,以统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专报的形式,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接到专报后,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将纳入整合的资金安排到项目,批复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在接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资金使用计划批复文件后,5日内将资金计划下达到业主单位。
六、资金支持重点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内容,统筹利用整合涉农资金,重点开展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扶贫和贫困农民就医、子女上学、生活条件改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支持脱贫攻坚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一)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索扶贫开发的主导产业。
(二)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村交通落后、饮水困难等问题。
(三)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带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四)加大贫困农民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民综合素质。
(五)通过建设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贫困户危房改造,为低保、五保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贫困患者看病补助,贫困生资助,开展公共服务类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
(六)以“孝心基金、爱心超市、暖心行动”为内容,实施“三心”扶贫工程。
七、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278.0716万元,安排项目413个,具体明细如下:
(一)产业发展类
1.特色种植补贴项目79个
(1)建设任务:发展中药材、水蜜桃、花生、蔬菜、烟叶、花椒、苗木、食用菌、西瓜、油菜等有地域特色的农作物种植,实现项目到人到户。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771.331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带动27449名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产业,实施扶贫项目,帮扶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促进贫困群众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2.特色养殖补贴项目32个
(1)建设任务:发展猪、牛、羊、家禽等养殖业,实现项目到人到户。
(2)资金安排:计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05.4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带动4922名贫困人口,发展特色养殖业,实施扶贫项目,帮扶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促进贫困群众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3.扶贫车间项目23个
(1)建设任务:新建县级扶贫产业基地1个,乡(镇)级扶贫产业园10个,村级扶贫车间12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799.324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建设扶贫产业基地,以“企业+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帮扶模式,带动3035名贫困群众就近就业,促进贫困群众收入增加,实现稳定脱贫。
4.金融扶贫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实施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产业化贷款贴息。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20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实施金融扶贫项目,为2380户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贷款给予贴息,龙头企业贷款发展生产带动贫困群众1万余人给予贴息补助,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5.乡村旅游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在花果山乡穆册村改建农家宾馆2家,提升乡村旅游接待水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促进2户7名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
6.光伏扶贫项目4个
(1)建设任务:建设305个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5个2.135MW光伏电站、15MW光伏电站1个、20KW光伏电站1个。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853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带动6820名贫困群众分红增收。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
1.交通扶贫项目43个
(1)建设任务:实施贫困地区路网、通村通组通户道路建设等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178.64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贫困地区交通出行条件,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问题,受益人口14923人。
2.村庄整治项目69个
(1)建设任务:实施农村村庄排水渠、公厕、环线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384.94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活质量,受益人口105108人。
3.村庄亮化提升项目34个
(1)建设任务:实施农村路灯安装等硬件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664.39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受益人口52472人。
4.安全饮水项目62个
(1)建设任务:在15个乡(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4495.8869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饮水困难问题,提升农村人畜饮用水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受益人口103458人。
5.农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11个
(1)建设任务:改造提升白杨镇高头村,柳泉镇曹坪村,樊村镇苏村、李寨村、铁炉村,赵保镇西赵村,韩城镇秦王村,董王庄乡方村,莲庄镇旧关村便民服务中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19.5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条件,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受益人口18970人。
6.暖心工程项目7个
(1)建设任务:为贫困家庭改厕、改厨,修建院内甬道、围墙、大门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726.078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提升贫困家庭生活条件和户容户貌,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激发内生动力。
7.贫困林场改造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实施宜阳国有贫困林场改造项目,在马庄护林点拆除旧房、挖土方200立方米,新建护林房100 平方米,硬化院落50平方米,新建院墙(长18米、高2.5米)及大门(宽2.4米、高2.2米);在了洼护林点新建砖混结构厨房、卫生间15平方米,加固修复窑洞28平方米,房顶树脂瓦80平方米,院内地面硬化80平方米。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贫困林场落后的管护条件,提升管护质量,营造青山绿水,夯实生态扶贫基础。
(三)公共服务类
1.医疗卫生项目
(1)建设任务:解决2018年贫困患者住院补助;为全县71670名贫困人口解决门诊统筹补偿,门诊统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对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户发放一个健康扶贫爱心小药箱。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534.01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贫困群众就医条件,解决贫困患者看不起病的难题,提高贫困群众卫生保健水平,受益人口71670人。
2.危房改造项目
(1)建设任务:为全县15个乡(镇)1585户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补贴,保障住房安全。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74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1186户贫困家庭住房问题,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受益人口4538人。
3.特殊救助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10个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香鹿山镇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续建,香鹿山镇、韩城镇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运营经费,为15个乡(镇)1.2万名贫困老人发放孝心基金。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579.47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5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探索重度残疾贫困人口集中托养思路,解决重度残疾贫困人口生活和护理问题,保障重度残疾贫困人口及部分家庭成员实现稳定脱贫;倡导孝老敬老爱老新风尚,激励贫困老人子女孝老爱老,确保贫困老人老有所养,活得有尊严,受益人口13500人。
4.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1)建设任务:227个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广场、简易舞台建设;文化器材、广播器材购置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472.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改善基层文化娱乐条件,丰富贫困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受益人口276108人。
5.教育扶贫项目
(1)建设任务:县财政兜底资助贫困子女就学保教费、生活费、营养餐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等。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4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确保全县无因贫辍学学生,受益人口54000人。
6.转移就业培训项目
(1)建设任务:对有养殖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集中技术培训583人,发放生活补贴;为79名漏发人员发放2017年度春季雨露计划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每生1000元;为2017年度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贫困群众733人发放补助;为828名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贫困学员每人发放补助1000元;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两期,对全县88个贫困村116名培训对象进行培训,培训费用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000元,培训学员不承担任何费用;贫困户技能培训补贴,计划培训3000人,预计培训补贴90万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17.3306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增强贫困群众就业能力,保障2339名贫困群众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7.转移就业项目
(1)建设任务:为外出务工贫困人口发放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可补贴2次,最高不超过300元。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90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激励贫困人口外出务工,通过转移就业增收脱贫,年补贴人次3000人以上。
(四)其他类
1.建设任务: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制作宣传版面、标语等;为贫困户免费发放春联;建设340个益农服务社;委托中介机构对已竣工的65个扶贫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核;在全县15个乡(镇)实施贫困户自主脱贫巩固项目。
2.资金安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787.52万元。
3.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度;为贫困户及农户提供“农业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等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使农户享受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开展扶贫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对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就业务工实现自主脱贫的,给予奖补,巩固脱贫成果,激发自主脱贫动力。
八、资金使用管理
(一)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二)规范使用资金。整合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范围内,围绕“五个一批”脱贫路径,以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为重点,不得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以外的支出。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建设的,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投资标准、定额和当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
(三)创新扶持方式。县本级将优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运作方式,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受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收益补偿、风险补偿、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加强与开发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投资机构、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方面的合作,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提供金融和投资服务。
(四)强化资金监管。县脱贫办按照“村谋划、乡(镇)初审、县审批”的原则,增强项目的针对性。同时,从项目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标、实施、监理、验收、拨款等环节,设计出清晰明了的流程图,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指导和服务。县财政局开发设计扶贫资金远程审批系统,按照每笔扶贫资金审核的标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手续完善。
(五)加强绩效考评。县扶贫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九、组织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宜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建立有关单位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澄清项目底子。各项目主管单位与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结合,对照本方案要求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目录,澄清底子、列出清单。
(三)科学编制规划。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项目库,县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
(四)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将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单位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重点检查统筹整合和盘活存量情况、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以及不执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政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附件:1.宜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产业发展类).xlsx
2.宜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公共服务类).xlsx
3.宜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基础设施类).xlsx
4.宜阳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计划统计表(其他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