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1-05-14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21〕7号)下发后,依照上述文件规定结合2020年我县对证明事项梳理情况,2020年我县经过梳理证明事项仅保留17项,涉及7个委局。我县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及事项较少,但为了落实上一级文件精神,做到无漏项,根据文件精神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出概括性规定。

一、概括性规定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保留法律法规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以及直接关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办理程序另有规定应按法律法规办理的规定。

二、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率先推行、尽快落实。

 

宜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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