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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概况

      01-18
    •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于2018年11月,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烈士纪念设施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水平。(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业务股(拥军优抚和褒扬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会、人事、财务、军休服务管理股),下属3个二级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陵园、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一)内设股室
        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推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
        2.综合业务股(拥军优抚和褒扬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
        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烈士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开展全县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政策、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救助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4.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会、人事、财务、军休服务管理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本单位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二)二级机构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8)负责全县双拥工作和军队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9)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烈士陵园
        (1)负责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
        (2)负责革命烈士的褒扬工作;
        (3)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
        (5)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工作;
        (6)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7)负责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3.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军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2)做好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政策学习、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组织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军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
        (3)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军休所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4)加强党的建设,经常开展党员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军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创特色、出效益作出贡献。
        (5)搞好管委会建设,组织军休干部开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发挥其桥梁、纽带和协调作用。
        (6)做好移交军休所管理的军休干部离退休金及各种补助、补贴的发放和医疗衔接工作,开展好组织关系在军休所的军休干部的组织活动和群体性服务工作。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勤俭办公。
        (8)负责军休所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军休所固定资产及其它公有设施的管理、使用。
        (9)不断改善军休所服务和工作环境,为军休干部营造舒适、整洁、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创造自信自强、优质服务的工作环境,增强军休所的生机与活力。
        (10)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有益于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创建文明和谐军休所。
      三、党政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牛新乐

        副局长(分管拥军优抚和褒扬、移交安置、烈士陵园):张社敏

        副局长(分管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党建、办公室):宋冰

        副局长(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军休所):宋文涛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  址:宜阳县城关东区奔马东100米

      邮政编码:471600

      电  话:0379-6021298

      传  真:0379-6021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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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敲锣打鼓送喜报——宜阳县为二等功臣送立功喜报

      01-11
    •     为大力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1月3日,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宜阳县人武部来到宜阳籍现役军人霍丽强家中,为其家人送去立功喜报、“二等功臣之家”牌匾和奖励金。

          一纸喜报,重若千钧。在此起彼伏的锣鼓声中,曹窑村一片热闹非凡、喜气洋洋的景象。“立功喜报”迅速吸引了不少村民感到霍丽强家门口驻足观看,并投来赞许的目光。 县人武部政委陈德祥、副县长张宏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牛新乐以及莲庄镇镇长韩哲共同为霍丽强家属佩戴了立功绶带,让军属共享这份荣耀。

          霍丽强,宜阳县莲庄镇曹窑村人,2006年入伍,现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某部。该同志飞行技术精湛、战斗素养过硬,曾在执行战备训练、国庆安保、战斗转场、边境警训等任务中表现出色,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嘉奖和优秀基层干部。

         “感谢党和部队对丽强的培养,我们会鼓励他在部队安心服役,为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霍丽强的父亲接过立功授奖的喜报后,难掩激动的心情,脸上洋溢着骄傲与自豪。

          喜报虽小,却连通着军地家三方,传递着荣誉、激励和期待,更彰显着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心和尊重。宜阳县将持续开展军人立功受奖送喜报活动,用心用情为军人军属办实事解难题,让现役军人安心,让军属放心,进一步激发全县现役军人建功立业的热情,提升广大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自豪感。



    • . 童心向党 筑梦护航

      06-01
    •     在第73个“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5月30日,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文涛一行来到柳泉镇中心小学,送上节日的慰问品,给孩子们增添节日的欢乐。

          柳泉镇中心小学校长丁继锋介绍了学校近几年的办学情况、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课程、取得的成果及学校未来发展方向等。  

          宋文涛一行向柳泉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代表发放了暖心慰问品,向孩子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希望孩子们能好好学习、积极向上,为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努力奋斗,做一名新时代好少年。

          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柳泉村的帮扶联系单位,一直以来都非常关心柳泉村的发展,助力柳泉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为柳泉镇中心小学孩子们的成长倾尽全力,今后将持续开展此类爱心活动,竭力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关爱,让他们在成长中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


    • . 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志愿行动·助力创城”主题活动

      06-01
    •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更好的和谐、文明、安全、畅通的生活环境。5月26日,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退役安置对象等开展“志愿行动·助力创城”主题活动助力分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

          在活动中,志愿者们有的戴着铲子、扫帚,深入楼院拾捡垃圾、清除小广告,有的挥舞刷子,粉刷墙壁......志愿者们的辛勤付出,得到了辖区居民的称赞,大家都纷纷为他们竖起大拇指。

        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志愿者们的先锋队和主力军作用,带动了更多辖区居民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城,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 . 聚力招才引智 助推高质量发展

      06-01
    •        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全力、高效、精准地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5月23日下午,由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联合主办,九创航空装备产业园、全洛阳直聘承办的“宜阳名企人力资源专题培训会”,在宜阳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九创航空装备产业园)举行。

            活动特邀知名人力资源培训师张春燕,围绕“人员面试”等内容展开培训。务实创新的课程架构,深入浅出的讲解剖析,吸引我县40余家军创企业参加培训。

            宜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军创企业的交流,强化跟踪服务,用心用情为军创企业办实事、做好事,全方位多角度为军创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军创企业勇攀高峰。



    •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峰到宜阳县调研就业创业、思想权益维护工作

      06-01
    • 5月18日,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峰就业创业科科长刘洪宾一行到我县实地走访军创企业、老兵矛调室,调研就业创业、思想权益维护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牛新乐,副局长宋冰陪同调研。 

      高峰一行在老兵矛调室与工作人员相谈甚欢,他强调,要把退役军人思想权益维护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设身处地体谅诉求人所处的困境,真心诚意为他们办实事,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充分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综合施治,实实在在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   

      高峰一行先后到军创企业“九创航空装备产业园”、洛阳富隆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调研,参观了公司的生产线和研发中心,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工作人员深入交谈。在充分了解企业发展模式、运营现状、存在困难和未来发展规划高峰鼓励企业继续保持和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发挥新时代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示范作用,不断探索企业发展新思路,在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调研中,高峰充分肯定了我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军创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他要求,要强化退役军人人才理念,充分挖掘退役军人人才资源富矿,引导退役军人投身经济发展一线、乡村振兴前线、急难险重火线,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全力抓好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政策的细化落实,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助力企业朝着既定的规划目标坚定前行,最大程度协调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生产用工、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创业典型,打造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品牌,引领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 . 宜阳县为驻疆某部官兵家庭送温暖

      05-11
    • 5月10日上午,县人武部政委陈德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牛新乐、副局长张社敏一行来到香鹿山镇黄窑村慰问现役军人赵治国家属。县双拥办香鹿山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陈德祥同赵治国父亲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嘱咐他保重身体,保持身心愉悦。同时强调乡镇相关部门要多关心老人的衣食起居,让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在全社会形成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赵治国,1986年11月出生,2004年12月入伍,2007年12月入党。入伍19年根据部队工作需要,先后转岗5次,岗岗精彩,“拿起工具能修理,拿起笔杆能写作”是身边战友对赵治国的评价,他多年来跟随部队上高原、进大漠,参加大项演训任务,在完成装备维修保障任务的同时,2010年底兼任从事新闻报道工作以来,先后参加多项重大军事演训任务的宣传报道,撰写30余万字作品,至今已在《光明日报》《解放军报》《新疆日报》等省部级以上纸质媒体刊发稿件600余篇,网络媒体刊发稿件近千篇,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优秀士兵4次,两次在全军征文中获奖,被驻新疆某部评为“感动雄师十大人物”。

       宜阳县双拥办将持续开展好系列服务活动,多方面、多角度为辖区军人军属提供暖心、安心、舒心的服务,不断提升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 . 宜阳县召开2023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

      05-06
    • 5月4日,宜阳县召开2023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丽娟,县委副书记杨会勉,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李双钢,副县长张宏波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驻宜部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洛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会精神,宣读了《宜阳县助力洛阳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对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二要对照标准要求,集中攻坚克难;三要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建设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体系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

      张丽娟强调,要进一步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不断开创我县双拥工作新局面,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提高行动自觉,要充分认清创建双拥模范县的重要性,充分认清做好双拥工作的必要性,充分认清补齐短板弱项的紧迫性;二是归零重新出发,全力争创一流,要加强军地协作,提升双拥工作实效,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紧盯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持续强化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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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宜阳县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10-27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通知》(洛政〔20202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使命担当,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确保我县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二、安置对象

      1.2019121日后批准退出现役,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规定,且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3. 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

      4. 烈士子女士兵

      5. 其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根据以上政策,经过审查,2022年度我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共20

      三、安置办法

      计划安置到全供事业单位19自谋职业1

      四、办理程序

      按照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排序、公开选岗的安置原则,确定拟安置人员名单经县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报县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行政介绍信退役士兵安置对象凭行政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

      五、加强领导

      一)加快安置进度

      接收单位应当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退役士兵上岗后,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以上的,接收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 3 年的聘用合同,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接收单位要认真履行安置义务,严格按计划接收退役士兵,按时完成安置任务。

      (二)加大追责力度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宜阳县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予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 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2. 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 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三)加强教育引导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县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关单位要积极教育引导退役士兵安置对象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服从县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在各自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附件:宜阳县2022年退役安置士兵单位分配表

      宜阳县 202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单位分配表.docx


       


    • . 关于开展宜阳县2022年“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06-17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驻宜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树立标杆、引领风尚,褒扬退役军人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奋发有为,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我县拟组织开展2022年宜阳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广泛开展2022年宜阳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重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要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对象必须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广大退役军人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二)推荐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投身全县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本行业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扎实基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美丽乡村;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5.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勇立潮头,在创新创业中做出较大成绩;

      6.不忘初心,见义勇为,在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面前临危不惧,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事绩突出;

      7.无违法违纪问题。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评选: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参与非法集访和个访的;长期缠访、闹访的。

      (三)遴选典型。遵循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按照政治过硬、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遵纪守法的标准,先由各单位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  

      (四)综合公示。对初步选出的10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意见。根据综合公示、社会意见及实地调研情况,最终确定宜阳县最美退役军人人选。

      (五)发布表彰。前,举办2022年宜阳县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对最终确定的宜阳县最美退役军人人选进行公开发布。

      三、具体要求

      (一)宣传发动(615日至71日)

      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宣传,使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公众知晓并积极踊跃参与到评选活动中。

      (二)推荐评选(71日至715日)

      单位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组织实施好本辖区优秀退役军人评选活动71715各乡镇按照推选标准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评选出1-2名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经乡镇考核确定后,连同候选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审批表一式五份加盖乡、村党组织印章并电子版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直局委、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候选人名额不限,产生候选人后,将候选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审批表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并电子版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汇总候选人名单,逐人审核把关,优中选优从中确定10-15名候选人。

      (三)确定最美退役军人人选(715日至731日)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村和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公示的各位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推选出10最美退役军人,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总结表彰(101日前)

      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组织举行表彰大会,发布宜阳最美退役军人人选,进行隆重表彰活动号召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向受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大力弘扬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发扬革命军人光荣传统和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富美宜阳增光添彩。

       

        人:郑尽立

      联系电话:0379-60212978

           箱:yyxqywhg@163.com

       


                     附件:  宜阳县2022年“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宜阳县委宣传部           

                                                      宜阳县退役军人事

                                                                                                                      宜阳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2615

       

       

       


    • . 关于退役军人“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的注意事项

      11-25

    • 一、目前是申请阶段,申请时间是2021年12月31日前。

      二、需要线上申领,关注公众号进入填写。

      三、退役军人本人及家属需要各自关注公众号申领,一卡保障一人。

      四、必须是已完成信息采集系统登记过的退役军人。

      五、按前四项操作完成的,以户籍地乡镇服务站为单位,统一收集补充医药报销蓝卡,领取登记表纸质版,于1月5日前交县服务中心。

      六、“补充医药报销蓝卡”于2022年4月1日激活生效,申领完成后会在统一时间提示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