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阳县统计局基本概况
09-10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统计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2.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统计执法工作,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产业集聚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受理等工作。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10.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11.领导和管理宜阳县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综合核算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全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承担全县统计系统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调查,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其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县以及各乡(镇)的经济、社会、科技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统计数据。
(二)农业统计股(一产统计股)。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工业交通投资统计股(二产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和运输、邮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企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三产统计股。组织实施商业企业(含物资供销、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人口和劳动、科学技术、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妇女儿童、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政策法规与设计管理股。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草拟统计法制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管理全县民间统计调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系统的教育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及各乡(镇)开展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单位领导
许利波 党组书记、局长
四、党务公开
许利波 党支部书记
赵朝庆 党支部组织委员
郭晓川 党支部宣传委员
第一党小组组长:张建刚
第二党小组组长:马晶晶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 址:河南省宜阳县北城区政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71600
电 话:0379-68882326
. 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
09-15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9月9日,宜阳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丽丽应邀赴县委党校,为宜阳县2025年秋季学期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讲授统计法专题课程。
培训以《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题,紧密结合宜阳县统计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讲解了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职能作用;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切入点,详细对比修改前后的主要内容,并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行了深入讲解;重点强调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意义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下一步,宜阳县统计局将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为建设“宜居宜业,富强宜阳”提供坚实保障。
. 宜阳县商贸领域升规纳统工作推进会
08-01为推进全县商贸领域下半年升规纳统工作,统筹了解全县商贸企业发展情况,促进宜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7月30日下午,宜阳县召开商贸领域升规纳统工作推进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兴宜街道办事处主管副职,县商务局、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统计局副局长陈丽丽对贸易升规纳统入库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对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以及大个体入库标准、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说明。
县商务局局长李向阳对商贸领域升规纳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深入企业摸排调研。乡(镇)要加强25家线索企业和8家经营主体核实培育,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统计台账,依法依规推进升规纳统。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应积极与统计、税务等部门联系沟通,认真排查核实接近纳统条件的经营主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应统尽统。三是紧盯企业需求。加大企业培育力度,主动靠前服务、认真分析研判、聚力攻坚克难,深挖企业发展潜力。四是做好工作反馈。明确1名分管副职牵头,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逐月反馈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 宜阳县统计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
04-254月24日,宜阳县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统计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党组书记、局长许利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许利波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传达了省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内容、《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并就统计局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局长赵朝庆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好统计业务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质量。一是要把握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二是要提高党纪学习教育针对性。三是要强化党纪学习教育执行力。要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贡献统计力量。
. 宜阳县统计局开展“以案为鉴知敬畏 忠诚担当筑清廉”警示教育
03-21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深化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纪法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3月21日,宜阳县统计局召开“以案为鉴知敬畏 忠诚担当筑清廉”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刘光伟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资源寻租 必受反噬》《褪色的警徽》,传达了《中共宜阳县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重要岗位三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党组书记、局长许利波同志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并以《以正风肃纪新成效 推动统计工作上台阶》为主题,为全体同志上了堂生动的廉政党课,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政之弦,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正确的权责观,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刘光伟同志要求一要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担当意识;二要驰而不息,深入推进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三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打造忠诚担当的统计队伍。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政策理论、纪法教育及典型案列的学习,切实提升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严守法规纪律底线。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三是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围绕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为题,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下一步,统计局将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守牢党风廉政底线。以更精准的统计分析、更优质的统计服务,为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作出统计贡献。
. 宜阳县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
03-053月4日下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亚辉,统计局、发改委、科工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财政局、住建局、开发区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16个乡镇(街道)主抓副职参加会议。会上统计局局长许利波同志传达了全市五经普座谈会会议精神,通报了近期我县五经普工作开展情况及上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亚辉强调,一要坚持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五经普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组织,精心安排。各行业部门要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抓实抓细经济普查各项登记工作。三要加强统筹,坚决守牢五经普的数据质量,高质量完成五经普的各项工作。
. 宜阳县统计局召开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议
02-202月19日,宜阳县统计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项目建设暨一季度“开门红”会议精神,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首先对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项目建设暨一季度“开门红”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党组书记、局长许利波同志领学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会议对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查河南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巡察整改、五经普、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专业对规上企业1-2月和一季度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精准预测分析,全力做好统计服务。
. 宜阳县统计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10-2510月24日,宜阳县统计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局全体干部职工、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通报了2人的处分决定,并对违法案件认真开展案例剖析,受处分两名同志在会上做了深刻检查,各股室负责人针对案例结合自身工作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
党组书记、局长许利波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两起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反思,剖析原因,引以为戒,一是要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二是要保持清醒,严守纪律;三是要接受监督,慎用权力;四是要明确目标,积极整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宜居宜业 富美宜阳”、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统计贡献。
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副组长王晓瑜同志要求,一要讲忠诚,树牢“四个意识”;二要严纪律,做到“四个服从”;三要知敬畏,保持党员本色。要牢固树立统计系统清廉、公道、正派、勤勉、敬业的良好形象。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08-11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8%。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18个,占42.9%;新材料产业9个,占21.4%;生物产业2个,占4.8%;新能源汽车产业2个,占4.8%;新能源产业7个,占16.7%;绿色环保产业5个,占11.9%;海洋装备产业1个,占2.4%。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6.7%。
二、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6%.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140万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1.5%。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7个,从业人员5047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2340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3个,占6.8%;数字产品服务业64个,占13.1%;数字技术应用业254个,占52.2%;数字要素驱动业136个,占27.9%。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768人,占15.2%;数字产品服务业489人,占9.7%;数字技术应用业2466人,占48.9%;数字要素驱动业1324人,占26.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1268.6万元,占18.9%;数字产品服务业12583.6万元,占11.2%;数字技术应用业46.7万元,占41.6%;数字要素驱动业31786.4万元,占28.3%。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9个,比2018年增长205.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5.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353人年,比2018年增长63.6%,R&D经费支出43938.9万元,比2018年下降1.99%,全年专利申请量44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9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471.4%和226.7%;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1.1%,比2018年降低8.4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655个,从业人员6514人,资产总计239847.9万元。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08-11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65个,从业人员383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5.2%和132%(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59家,占98.3%,其他统计类别企业6家,占1.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818人,占99.6%,其他统计类别企业17人,占0.4%(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374.6万元,负债合计21042.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375.4万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3个,从业人员10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和下降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023.5万元,负债合计1864.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75.6万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9个,从业人员11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5%和37.1%(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095.4万元,负债合计2046.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20.2万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18个,从业人员1007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8.6%和32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452.6万元,负债合计21586.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417.7万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62个,与2018年末持平。从业人员4361人,比2018年末增长62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44.3万元,负债合计44080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54.3万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16个,从业人员22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0%和9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675.8万元,负债合计99015.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35.2万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57个,比2018年末上升13.5%;从业人员9090人,下降6.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单位资产总计62.5亿元,负债合计8.6亿元。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08-11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135个,从业人员1688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1.8%和59.7%。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3.4%,零售业占66.6%。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5%,零售业占62.5%(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55亿元,负债合计17.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3.49亿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27个,从业人员174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2.6%和0.2%(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574.6万元,负债合计9829.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847.4万元(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0个,从业人员176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4.3%和87.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8.3%,餐饮业占71.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4.9%,餐饮业占65.1%(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5亿元,负债合计0.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8亿元(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55个,从业人员240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7.9%和103.6%(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709.1万元,负债合计3886.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508.6万元(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46个,比2018年末增长152.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35个,物业管理企业15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31个。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233人,比2018年末增长275.3%。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74人,物业管理企业197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38人(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84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6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1亿元。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5.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6亿元(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61个,从业人员68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8%和28.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1%,商务服务业占82.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5%,商务服务业占80.5%(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43528万元。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206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5322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9408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452万元(详见表4-18)。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08-11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13个,从业人员31581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03个,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5个,占0.55%;其他统计类别企业5个,占0.5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30241人,占95.8%;港澳台投资企业1332人,占4.17%;其他统计类别企业8人,占0.03%(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1个,制造业80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6个,分别占2.3%、88.3%和9.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4%、11.3%和8.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767人,制造业27826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88人,分别占5.6%、88.1%和6.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9%、9.9%和8.7%(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9.6亿元,负债合计133.5亿元。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9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86个;从业人员9650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786个,从业人员9650人,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9.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6%,建筑安装业占11.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4.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6.2%,建筑安装业占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0.4%(详见表3-5)。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9488.6万元;负债合计100139.5万元。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6727.7万元(详见表3-6)。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08-08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全县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36个,比2018年末增加2517个,增长45.6%;产业活动单位9153个,增加2876个,增长45.8%;个体经营户35609个,增加8228个,增长30%(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8036 | 100.00 |
企业法人 | 6411 | 79.8 |
机关、事业法人 | 560 | 7 |
社会团体 | 89 | 1.1 |
其他法人 | 976 | 12.1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9153 | 100.00 |
第二产业 | 2025 | 22.1 |
第三产业 | 7128 | 77.9 |
三、个体经营户 | 35609 | 100.00 |
第二产业 | 3926 | 11 |
第三产业 | 31683 | 89 |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135个,占26.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68个,占12%;制造业806个,占1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9373个,占54.4%;住宿和餐饮业4876个,占13.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615个,占10.2%(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 个体经营户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8036 | 100.00 | 35609 | 100.00 |
农、林、牧、渔业* | 81 | 1 | 370 | 1 |
采矿业 | 22 | 0.3 | 10 | 0.03 |
制造业 | 806 | 10 | 1910 | 5.4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86 | 1.1 | 229 | 0.6 |
建筑业 | 786 | 9.8 | 1874 | 5.3 |
批发和零售业 | 2135 | 26.6 | 19373 | 54.4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30 | 1.6 | 1306 | 3.7 |
住宿和餐饮业 | 180 | 2.2 | 4876 | 13.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56 | 3.2 | 153 | 0.4 |
房地产业 | 446 | 5.6 | 39 | 0.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68 | 12.1 | 976 | 2.7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79 | 4.7 | 124 | 0.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6 | 1.2 | 24 | 0.07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29 | 1.6 | 3615 | 10.2 |
教育 | 434 | 5.4 | 106 | 0.3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12 | 1.4 | 345 | 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30 | 2.9 | 279 | 0.8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757 | 9.4 | -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合计数包含金融业单位数量,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
(二)分乡镇(街道)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8036个,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5.3%,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香鹿山镇2369个,占29.48%;兴宜街道2142个,占26.66%;锦屏镇1386个,占17.25%。
202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9153个,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数的5.5%,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业活动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香鹿山镇2623个,占28.66%;兴宜街道2361个,占25.79%;锦屏镇1551个,占16.95%。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2-3。
表2-3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 产业活动单位 | |||
数量(个) | 比重(%)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计 | 8036 | 100.0 | 9153 | 100.0 |
宜阳县 | 8036 | 100.0 | 9153 | 100.0 |
兴宜街道 | 2142 | 26.7 | 2361 | 25.8 |
柳泉镇 | 370 | 4.6 | 425 | 4.6 |
韩城镇 | 185 | 2.3 | 248 | 2.7 |
白杨镇 | 263 | 3.3 | 329 | 3.6 |
香鹿山镇 | 2369 | 29.5 | 2623 | 28.7 |
锦屏镇 | 1386 | 17.3 | 1551 | 17.0 |
三乡镇 | 228 | 2.8 | 268 | 2.9 |
张坞镇 | 126 | 1.6 | 159 | 1.7 |
莲庄镇 | 121 | 1.5 | 157 | 1.7 |
赵保镇 | 122 | 1.5 | 153 | 1.7 |
樊村镇 | 149 | 1.9 | 178 | 1.9 |
高村镇 | 174 | 2.2 | 219 | 2.4 |
盐镇乡 | 187 | 2.3 | 223 | 2.4 |
花果山乡 | 41 | 0.5 | 47 | 0.5 |
上观乡 | 58 | 0.7 | 66 | 0.7 |
董王庄镇 | 115 | 1.4 | 146 | 1.6 |
二、从业人员
(一)全县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9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8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1万人,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8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1.8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4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7826人,占25.6%;批发和零售业16884人,占15.5%;教育行业10071人,占9.3%。(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 | ||
合 计 | 108687 | 47821 |
农、林、牧、渔业* | 501 | 208 |
采矿业 | 1767 | 215 |
制造业 | 27826 | 10658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988 | 583 |
建筑业 | 9650 | 2880 |
批发和零售业 | 16884 | 844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749 | 558 |
住宿和餐饮业 | 1767 | 110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400 | 1198 |
金融业 | 339 | 153 |
房地产业 | 5233 | 2523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829 | 2713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835 | 1520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13 | 455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123 | 560 |
教育 | 10071 | 6982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4361 | 2890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261 | 1246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9090 | 2939 |
(二)分乡镇(街道)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8687人。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香鹿山镇35593人,占32.7%;锦屏镇32347人,占29.8%;兴宜街道22264人,占20.5%。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2-5。
表2-5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 ||
其中:女性(人) | ||
合 计 | 108687 | 47821 |
宜阳县 | 108687 | 47821 |
兴宜街道 | 22264 | 10289 |
柳泉镇 | 2624 | 1044 |
韩城镇 | 1811 | 871 |
白杨镇 | 2041 | 1020 |
香鹿山镇 | 35593 | 15202 |
锦屏镇 | 32347 | 14365 |
三乡镇 | 2358 | 1039 |
张坞镇 | 830 | 387 |
莲庄镇 | 2001 | 787 |
赵保镇 | 1085 | 458 |
樊村镇 | 1736 | 681 |
高村镇 | 1224 | 472 |
盐镇乡 | 1329 | 630 |
花果山乡 | 245 | 83 |
上观乡 | 367 | 127 |
董王庄镇 | 832 | 366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3.0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9.22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87亿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8.9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3.48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5.5亿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40.3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51.46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88.92亿元(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853.09 | 358.98 | 340.38 |
农、林、牧、渔业 | 0.84 | 0.17 | 1 |
采矿业 | 23.23 | 15.45 | 3.89 |
制造业 | 149.98 | 78.51 | 139.82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6.34 | 39.54 | 8.19 |
建筑业 | 26.95 | 10.01 | 22.67 |
批发和零售业 | 46.55 | 17.33 | 63.4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3.16 | 0.98 | 3.48 |
住宿和餐饮业 | 2.65 | 0.29 | 2.48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7 | 0.39 | 4.55 |
金融业 | 137.27 | - | 1.98 |
房地产业 | 170.84 | 145.81 | 53.6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34.35 | 22.94 | 13.45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54 | 2.1 | 8.24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7 | 0.19 | 1.37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41 | 0.2 | 2 |
教育 | 7.85 | 2.16 | 4.44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49 | 4.41 | 1.37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3.77 | 9.9 | 4.36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62.5 | 8.6 |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含金融业数据。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08-08宜阳县统计局
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政〔2023〕15号),进行了第五次宜阳县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宜阳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洛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投入产出调查、数据审核、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全、准、实”摸清宜阳经济家底,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公布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宜政〔2023〕1号)、《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宜政〔2023〕15号)的相关部署,成立了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各项数据的普查工作。并明确了宜阳县“五经普”的总体要求、普查对象、范围、内容、进度安排、组织保障等,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普查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建设“宜居宜业 富强宜阳”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在普查工作实施中,宜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户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对我县辖区内全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逐户走访,向其宣传经济普查的有关知识,便于商户们了解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工作人员对商户的营业执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业人员数等基础信息进行登记,确保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的基础上,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
其他县直部门也都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局大力支持普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安排普查经费,为普查顺利进行提供了经济保障;宣传部门精心组织各新闻单位大力配合,为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编办、民政局等部门积极提供部门行政登记资料,为普查清查摸底和正式登记工作提供了依据。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县、乡两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核实、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按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针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主要环节,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宜阳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036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5.61%,从业人员10.9万人,增长14.5%;个体经营户35609个,从业人员11.8万人。总体来看,第五次宜阳县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 河南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