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阳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23来源:

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应急和重大活动保障服务,宜阳县人民政府组织修订了《宜阳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宜阳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宜阳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共分为大部分。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挥机构、指挥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成立县人影工作指挥部,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由气象局等二十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气象局,由县气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作业实施。包括人影作业地点规划布局(规划布局需根据气候特点、地理条件、交通、通讯、人口密度等情况进行规划布局,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审批)、人影作业地点基础设施建设(人影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需达到“十有标准”即:有作业基地、有炮库、有弹药临时储存库、有值班室、有休息室、有视频监控系统、有消防器材、有业务分析电脑、有通信设施、有报警装置。)、人影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并在县公安机关备案。)、实施人影作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遵守的程序(适当的天气条件、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完善的安全措施、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作业装置符合国家标准)

(四)安全管理明确了在实施人影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镇政府和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批准的空域和时限作业、严禁装备带病作业,严禁使用过期弹药。)

(五)应急处置出现人影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六)目标管理将人影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

(七)罚则。包括处罚、责任追究。

)附则。预案实施时间。

四、解读机构

气象局 电话:0379-689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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