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鹿山镇黄窑村河南好的管道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日期:2021-01-08来源: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8日,香鹿山国土所在对香鹿山镇的例行执法巡查中发现一家正在施工建设的企业位置在香鹿山镇黄窑(属产业聚集区内企业)经初查,正在施工的企业为河南好的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该宗土地符合香鹿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执法人员遂责令其停止施工并依法送达了《宜阳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听侯处理。

经查,河南好的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占用香鹿山镇黄窑村耕地28000平方米建厂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的通知》第一部分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处罚标准我局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耕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罚款504000(¥:伍拾万肆仟元整)

截止202117日,河南好的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所占用的28000平方米土地土地已退还,罚款也已缴纳。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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