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日期:2018-07-11来源:

 
 
宜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宜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十二月


目 录
   1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2
第一节  上轮规划主要成效 2
第二节  矿产资源及勘查开发现状 3
第三节  矿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8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1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1
第三节  规划目标 12
第三章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16
第一节  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16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6
第三节  管理政策与措施 18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9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9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 19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21
第五章  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 24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 24
第二节  开采规划区划分 25
第三节  开采准入管理 29
第六章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矿业 31
第一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31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3
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 35
第七章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37
第一节  合理调控开采总量 37
第二节  优化资源开采布局分区 37
第三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 39
第四节  开采准入管理 40
第八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 42
第一节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42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44
第三节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45
第四节  土地复垦 47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48
 

 


总  则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着力打造“富美宜阳”,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洛阳市第一方阵的关键阶段。矿业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煤矿、铝土矿、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及后续产业链在洛阳市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努力开创勘查、开发、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全面履行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责定位,谋划部署宜阳县未来一段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洛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宜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编制《宜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2016—2020年宜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和省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为宜阳县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基期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第一节  上轮规划主要成效

《宜阳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的实施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增强矿产资源可供性、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以及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
地质找矿成果突出。规划期间,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大幅度提高,新增查明资源储量矿种11种,新增上表矿区16处,主要矿产储量大幅增加。
 
专栏1  宜阳县2015年底与2007年底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对比
序号 矿种 单位 2007年底
资源储量
2015年底
资源储量
新增资源储量
1 煤炭 矿石 千吨 99874.00 342176.10 242302.10
2 铝土矿 矿石 千吨 2256.00 35114.66 32858.66
3 水泥用灰岩 矿石 千吨 360159.00 346102.27 -14056.73
4 铁矿 矿石 千吨 / 1975.00 1975.00
5 铜矿 铜 吨 / 6715.00 6715.00
6 金矿 金 千克 / 446.25 446.25
7 银矿 银 吨 / 4.80 4.80
8 铁矾土 矿石 千吨 / 10190.00 10190.00
9 耐火粘土 矿石 千吨 / 3150.00 3150.00
10 镓矿 矿物 吨 / 155.14 155.14
11 膨润土 矿石 千吨 / 555.20 555.20
12 玻璃用砂岩 矿石 千吨 / 39.80 39.80
13 安山岩 矿石 千立方米 / 122.00 122.00
14 重晶石 矿石 千吨 / 67.51 67.51
矿业经济持续增长。第二轮矿产资源开采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截至2015年底,国有及规模以上矿业采选业和矿产原料加工制品业完成增加值17.81亿元,是2007年的1.6倍。
矿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有明显成效。全县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矿业布局更为合理,基本达到规划目标。截至2015年底,全县矿山数量由2007年的59个减少到58个,完成上轮规划预期的目标;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到2015年底的4.3%。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明显进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全县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规划目标。截至2015年底完成财政投资的矿山环境治理项目2项,恢复治理面积52.5公顷。
矿业权管理更加规范。矿业权管理更加规范,新建矿山最小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准入条件得到了落实,煤炭、铝土矿等最小规模得到了执行。新设矿权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全面实施了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有偿出让制度,矿产勘查、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得以加强。

第二节

一、矿产资源现状及特点
宜阳县矿产资源丰富,在洛阳市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15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41种(含亚矿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有煤炭、铝土矿、水泥用灰岩、重晶石、金、铁、膨润土等24种,优势矿种有水泥用灰岩、铝土矿、煤矿。载入《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地46处,其中大型6处、中型2处、小型38处;已开采矿区9处,未利用矿区37处。
能源矿产以煤炭为主,资源丰富。宜阳煤炭资源丰富,主要为宜洛煤田,主要分布于锦屏镇、城关镇、樊村镇、白杨镇4个乡镇。截至2015年底,查明上表矿区8个,其中大型1处、小型7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4217.6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1762.81万吨,在洛阳市排名第四位。
 
专栏2  宜阳县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及在洛阳市的位次
序号 矿 产 矿区数 单 位 保有资源储量 位次 占洛阳市百分比
1 煤炭 8 矿石万吨 31762.81 4 11.66
2 铝土矿 2 矿石万吨 3498.08 3 12.56
3 水泥用灰岩 4 矿石万吨 27426.23 1 52.33
4 铜矿 1 铜吨 6715.00 3 0.31
5 耐火粘土 1 矿石万吨 315.00 3 1.49
6 铁矿 3 矿石万吨 197.50 5 0.79
 
金属矿产种类不多,铝土矿具有一定优势。宜阳县境内发现的金属矿产有铝土矿、铜矿、铁矿、金矿、银矿、铅锌矿等,查明资源储量的有铝土矿、铜矿、铁矿、金矿。铝土矿主要分布于锦屏镇、赵堡镇,截至2015年底,查明大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511.4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498.08万吨,在洛阳市排名第三位;金矿、铜矿、铁矿均为小型矿床。
非金属矿产种类繁多,水泥用灰岩优势明显。宜阳县查明有资源储量的非金属矿种有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耐火粘土、石英岩、长石、重晶石、膨润土等16种,种类繁多。最具优势的是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在宜阳县东南部,截至2015年底,查明的上表矿区4处,其中大型2处,中型1处,小型1处,累计查明资源储量34610.23万吨,保有资源储量27426.23万吨,占洛阳市的52%,排名第一位。
二、基础地质及勘查现状
基础地质工作:区内区域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较高。全区已经完成1:20万区域地质调上表矿区勘查情况:截至2015年底,查明资源储量的上表矿区(床)46处,其中详查21处,占45.7%;普查22处,占47.8%;预查3处,占6.5%。大型6处,中型2处,小型38处。
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情况:截至2015年底,全县正在进行中的矿产勘查项目有7个,勘查面积37.94平方公里,全部为详查。其中金矿3个、铜矿2个、铅锌矿1个、银矿1个。
查;已完成木柴关(花果山)、韩城、白杨、田湖4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联测),覆盖了宜阳大部基岩出露地区。
、主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煤炭:境内煤炭储量丰富。近年完成了河南省宜阳县李沟—樊村煤详查(达到大型)和河南省宜洛预测区煤详查(达到中型),煤炭资源潜力较大。
铝土矿:近年实施的河南渑池礼庄寨—平顶山地区铝土矿整装勘查项目在区内发现1个大型煤下铝矿区,铝土矿特别是煤下铝资源潜力巨大。
硅石、耐火粘土等非金属矿产:石英岩、脉石英、耐火粘土矿点在赵堡、张午、花果山、上观等乡镇分布较多,勘查程度较低,资源潜力较好。
金、银、铜、铁等金属矿:已查明矿区主要分布于宜阳西南部,距嵩县北部我省重要的成矿带较近,有一定的找矿潜力。
地热等新兴矿产:宜阳县西部、南部地处于渑临台坳和三门峡—鲁山断裂地热异常区内,是我省中低温地热资源勘查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资源潜力较好。
、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到2015年底,宜阳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13种,占上表种类的54%,包括煤、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石英岩、铝土矿、铜矿、膨润土、重晶石等。宜阳县有采矿权58个,其中煤炭11个,中型1个;铝土矿1个;水泥及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2个,大型1个,小型21个;硅石(石英岩)5个。58家矿山中,停采47家,筹建中2家,正在开采的矿山9家。矿山相关从业人员3.1万余人。
截至2015年底,宜阳县设计生产规模775万吨,年产固体矿石量437万吨(2015年宜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工业总产值389.66亿元,其中采矿业及相关产业总产值75.8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9.47%。
煤炭:截至2015年底,有矿山11个,其中中型1个、小型10个,设计生产能力241万吨/年,实际生产94万吨/年,工业总产值40785万元。
铝土矿:截至2015年底,现有矿山1个,小型,设计生产能力12万吨/年,未生产。
石灰岩矿:截至2015年底,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和制灰用灰岩矿山22个,其中大型1个、小型21个,设计生产能力464万吨,实际生产336万吨,工业总产值6249万元。
硅石矿:包括玻璃用石英岩和冶金用石英岩。截至2015年底,共有6个小型矿山,设计生产能力11.8万吨,实际生产0.6万吨,工业总产值20.5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煤矿开采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地下开采引起的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和污染;露天开采矿山造成的地貌景观破坏和地表植被破坏;地面废石、煤矸石堆场造成的土地资源破坏等问题。采矿权面积9304公顷,其中露天开采矿山面积1519公顷,占比为16.32%。全县固体废弃物积存总量346万吨,占用、改变及破坏的土地3128公顷,其中耕地596公顷,林地26公顷,草地10公顷,其他用地2167公顷。

第三节

支柱性矿产供需矛盾突出。已查明的富铝土矿资源有限,以低品位铝、煤下铝为主,开发利用水平低,难以保证我县铝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求。非金属矿勘查投入不足,资源情况不明,影响了非金属矿的开发利用。
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大中型矿山占比仍低。矿山数量多而规模小、布局散,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安全生产条件差,部分矿山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现象仍然存在。矿山结构调整力度不够,大中型矿山所占比重仍然较小。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深加工能力较低。大部分非金属矿山以初级产品为主,科技含量低,深加工能力弱。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矿山固体废弃物排放物综合利用水平低。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投入有限,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需要。部分小型矿山,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矿山地质环境没有得到同步治理。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
按2015年底保有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预计煤矿、铝土矿、水泥用石灰岩等可供服务年限均大于10年;铁矿、金矿等矿产可供年限低于10年,难以满足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需求。
水泥用灰岩:截至2015年底,宜阳县水泥用灰岩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7426万吨,按目前的开采能力,可开采近55年,水泥用灰岩可供性程度高。
煤矿:截至2015年底,全县保有资源储量31762.81万吨,新增煤炭资源主要为宜洛煤田深部资源,目前尚未进行开发利用。按目前正在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及开采能力,可开采近50年。今后将坚持煤炭资源整合,高效利用,提高回采率,煤炭资源保证程度高。
铝土矿:截至2015年底,全县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3498.08万吨,按现阶段设计生产规模较小且一直未投产,可开采年限较长。但随着国际国内矿业市场的进一步好转,煤炭企业的恢复生产,煤电铝工业进一步复苏,煤铝联采稳步推进,铝土矿生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
与此同时,宜阳的新兴类、建材类矿产勘查程度低,无法保证县内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形势与要求
国际国内矿业不稳定因素增多,目前处于矿业深度调整期。全球矿业产能急剧增加,导致产能过剩,矿产品价格下滑,矿业发展压力增大,短期内矿业形势难以发生根本的转变。国内有色金属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矿业发展模式正在发生转型或变革。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给矿产开发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同时,全省、全市及全县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基础建设和新兴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大,信息化和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为中原崛起注入了新的活力,经济持续的发展为矿产品需求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国内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产业面临去产能化,而宜阳县主要矿产为煤炭、水泥等,这将会对宜阳县矿业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部分煤、铝等资源型企业经营困难,矿山企业多处于亏损停产状态,作为我省重要的煤电铝一体化产业基地,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口,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
为此,我县必须紧跟社会大局,响应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号召,立足于“生态宜阳、绿色宜阳”的发展定位,坚持绿色发展,保障矿产资源持续供给,节约综合利用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着力打造中西部地区特色精细煤电铝一体化产业基地,发展绿色矿业,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化改革矿产资源管理体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产业立县、工业兴县、科教强县、生态大县和旅游名县”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打造“富美宜阳”的总体目标,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为中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提升资源有效供给能力,稳步推进煤下铝、长石、膨润土的勘查开发,优化勘查开发利用布局,加强资源的节约综合利用,着力打造宜阳中东部煤电铝一体化发展区,中南部石材、化工、农肥等非金属矿产特色产业区,加快资源高效利用和矿业绿色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范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的开发与管理,探索地质服务民生,为宜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经济强县,进入洛阳市第一方阵提供资源保障。

第二节

坚持落实省、市勘查开发布局。对省、市规划确定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要坚决认真落实,确保重点矿种和新兴矿产的勘查开发,提高重要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保持矿业在区域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坚持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放在首位。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节约与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开拓应用领域,延长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地开采、提取、回收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推动资源综合勘查开发、节约与综合利用向纵深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矿业发展放在第一位,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实现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矿政管理改革和依法管矿。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快管理职能、管理方式转变,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坚持依法管矿和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管矿用矿的能力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和矿业投资环境。

第三节

围绕宜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现状、经济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今后五年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新兴矿产(地热、膨润土等)和传统优势矿产(铝土矿、耐火粘土、石英岩等)实现找矿新突破,开发利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普及,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公益性地质调查取得新进展。完成县域重要产粮区的农业地质调查,完成县城及产业集聚区的城市地质环境调查,完成全县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完成全县旅游地质资源调查评价,完成全县地热及矿泉水调查评价,完成南部石英岩、重晶石、膨润土、耐火粘土等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发现新的找矿靶区3~5处。
重要矿产、新兴矿产实现找矿新突破。查明一批深部及隐伏矿产资源、新发现矿产地4~6处,新增一批铝土矿、金、铜矿及非金属矿产的资源储量,查明和提交4~6处可供建设利用的矿产开发基地。
开发利用结构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进一步优化,小、散、乱矿山得到有效治理,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总数控制在41家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18%,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合理,全县矿产采选业产量产值稳步增长。
重要矿产实现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矿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主要矿种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矿业产值进一步增加,难选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绿色矿业进一步发展。新建和在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规范管理。
矿山地质环境根本好转。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同步治理;完成矿山治理恢复面积200公顷;“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占比达到70%。生态红线内不得设置矿权,有矿权的要逐步退出或关闭。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构建勘查开发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勘查开发监管,营造勘查开发良好秩序。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开放技术服务市场,健全压覆重要矿产协调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矿政管理效能。
2025年展望目标。矿产资源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体开采规模趋于稳定,布局完善,矿山数量稳定;矿产资源开发实现高效利用;全面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所有矿山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 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标准; “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专栏3  宜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目标
指      标 2016—2020年 2021—2025年 属性
地质勘查 矿业经济发展 矿业及相关产业
总产值(亿元)
95 110 预期性
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规模
(万吨)
750 800 预期性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铝土矿
(矿石/万吨)
50 25 预期性

(金/吨)
5 2 预期性
重晶石
(矿石/万吨)
25 15 预期性
新发现矿产地(处) 铝土矿 1~2 1 预期性
1~2 1 预期性
重晶石 1 1 预期性
长石 1 1 预期性
合计 4~6 4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主要矿种年生产规模 煤矿
(矿石/万吨)
150 15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480 500 预期性
铝土矿
(矿石/万吨)
25 30 预期性
砂石粘土类
(矿石/万吨)
360 360 预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矿山数量(个) 41 4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18% 20% 预期性
“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100% 预期性
绿色矿山
数量
5 10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恢复治理率(%) 新建和生产矿山 同步治理 预期性
“三区两线”矿山 70% 8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面积(公顷) 新建和在建矿山
损毁土地
全面复垦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
废弃土地
50 50 预期性
 


第三章

第一节  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方向

煤炭:煤炭资源面临去库存、去产能化,规划期内将关闭8个煤矿矿山,剩余矿山生产规模完全可以满足县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因此煤矿不单独勘查,仅在勘查煤下铝的同时勘查煤资源。
铝土矿:加强煤下铝勘查,对共伴生的镓、锂等进行评价,开展绿色勘查;推动矿山绿色化转型发展,提高低品位矿利用水平。
水泥用灰岩矿:以规模化、绿色开采为主导,优矿优用,重点支持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产能,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小型非金属矿:以绿色开采和集中开采为主导,引导小型非金属矿山通过资源整合,实现集中化、规模化生产,减少小型矿山比例,扩大小型非金属矿山的生产规模。规划期内将关闭19个小型非金属矿山。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宜阳县国民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现状,划分矿业重点发展区域。
锦屏—樊村煤、电、铝、建材重点发展区域:位于宜阳县东部,包括锦屏镇、樊村镇,是我县主要的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的区域。截至2015年底,区内保有资源储量煤31762.81万吨,铝土矿3498.08万吨,水泥用灰岩27426.23万吨。区内有矿山16个,其中大中型矿山2个,小型14个。规划期内加强大中型和资源枯竭型矿山周边及深部隐伏矿勘查,对煤下铝、煤系页岩、高岭土等进行综合勘查与评价,开展综合勘查、绿色勘查。同时,对主要的煤矸石堆进行评价。加强低品位矿综合利用研究,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矿山综合利用率,继续开展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集中度,加强煤电铝一体化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采选及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赵堡—白杨建材、化工重点发展区域:位于宜阳南部的赵堡镇、董王庄乡、白杨镇,主要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英岩、砂页岩、耐火粘土等矿产。区内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建筑石料用灰岩508万吨,石英岩90.2万吨,膨润土55.5万吨。区内有矿山6处,全部为小型。规划期内开展粘土类矿产的调查评价,加大对董王庄北部膨润土和赵堡东南的重晶石矿产的勘查力度,其他非金属矿做相应的调查评价。以优势企业为依托,加大开发力度,引导小型非金属矿山通过资源整合,实现集中化、规模化生产,以绿色开采和集中开采为主导,建立宜阳县粘土类矿产开发基地。
张午—上观金属、石材、旅游地质资源重点发展区域:宜阳县西南部的莲庄镇、张午镇、上观乡、花果山乡。区内非金属矿主要有工艺石材、钾长石、脉石英、蛭石等;金属矿主要有金、铜、铁等。区内长石资源储量3.3万吨,铁矿129.8万吨,金金属量2716.9千克,铜金属量6715吨。区内有各类矿山10个,全部为小型。规划期内加大对花岗岩、钾长石等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摸清资源潜力;依托花果山地质公园,开展旅游地质资源调查评价。加大金属、非金属的开发利用投入,逐步提升产能,开展小型矿山开采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开展低品位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第三节管理政策与措施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的资源开发需求,特别是加强大中型矿山周边和深部找矿。
通过资源整合,做大做强两到三个主体企业,逐步形成资源规模化开发模式。支持在各矿业经济区内建立龙头矿山企业和深加工企业,以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在统筹矿业产业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矿业经济区和重点开采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模、方式和时间、空间顺序等,重点解决上下游产业配套问题等。
鼓励在矿产品初级加工和集中区建设配套的矿业精、深、细加工企业。鼓励矿山企业开展采—选—冶—深加工科学研究,拉长矿山企业产业链条。通过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来巩固提高传统产品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要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拉长产业链条,开发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经济效益好的衍生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竞争优势。
鼓励矿山进行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矿山试点,在开发利用主矿种的同时,提倡综合利用其他矿种矿产,研究尾矿的综合利用和再选冶技术,在条件适合矿山,开展零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研究。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开展特色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完成特色非金属矿产的调查评价项目。
专栏4  宜阳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宜阳西南部石英、长石矿调查评价:位于西南部的张午镇、花果山乡、上观乡一带,面积270.86平方公里,调查评价矿种以石英矿、长石矿为主,预期提供1~2处找矿靶区。
宜阳中南部膨润土等粘土类矿调查评价:位于中南部的赵堡镇、董王庄乡一带,面积120.67平方公里,调查评价矿种以膨润土、耐火粘土、重晶石为主,预期提供1~2处找矿靶区。
宜阳中东部地热、矿泉水等矿产调查评价:位于中部的莲庄镇、锦屏镇、灵山寺、周村一带,面积200.40平方公里,调查评价矿种以地热、矿泉水为主,预期提供1~2处找矿靶区。
 
开展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开展全域农业地质调查、花果山一带旅游地质和县城及周边城市地质服务调查。
开展非常规能源调查评价。开展重点地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工作,研究并完善浅层地热能的勘查、开发利用、监测与保护技术体系。为我县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提供地质依据。

第二节

一、勘查方向
以需求确定矿种的勘查方向,重点勘查矿种为煤下铝等,鼓励的矿种有钾长石、重晶石、耐火粘土、膨润土、地热、矿泉水等。禁止勘查的矿种有高硫、高灰煤。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非金属矿产勘查。主要包括钾长石、页岩、石英岩、耐火粘土、膨润土、蛭石、地热、矿泉水等新兴矿产、清洁能源矿产。
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铝土矿勘查中必须对共伴生的煤矿、轻稀土、镓、锂以及铁、硫铁矿、煤系页岩、高岭土等进行综合评价;金属矿产勘查要评价共伴生金、银、铜、硫铁矿、长石等矿产。
二、勘查规划分区
按照矿产资源供需关系、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在重要矿产成矿地质条件有利、找矿前景好的地区,以及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等具有资源潜力的区域,划定为我县开展重点勘查活动的区域。全县规划重点勘查区3处。
专栏5  宜阳县矿产资源重点勘查规划区
花果山-上观金属矿(金矿、银矿、铜矿、铅矿)重点勘查区
位于西南部的花果山—上观一带,面积140.48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金、银、铜、铅。截至2015年底,区内已查明金矿上表矿区3处,均为小型,累计查明金资源储量矿石量45万吨;铜矿上表矿区1处,小型,累计查明铜资源储量矿石量52.64万吨。区内已设探矿权5个(金矿2个、银矿1个、铜矿2个),规划勘查区块2个。预期新增金资源量5吨,银10吨,铜铅1万吨。
赵堡西-樊村(铝土矿)重点勘查区
位于东部的赵堡、白杨、樊村一带,面积162.21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煤下铝。截至2015年底,区内已查明上表矿区24处,主要有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鹿角岭灰岩矿,大型,累计查明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5532.11万吨;河南省宜阳县李沟—樊村煤详查,小型,累计查明煤资源储量1390.1万吨。规划勘查区块1个。预期新增铝土矿资源量50万吨。
赵堡-董王庄(重晶石、长石、膨润土)重点勘查区
位于赵堡、董王庄、白杨一带,面积114.70平方千米,主攻矿种为重晶石、长石、膨润土。截至2015年底,区内已查明膨润土上表矿区1处,小型,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2.41万吨;重晶石矿上表矿区2处,小型,累计查明资源储量4.89万吨。区内规划勘查区块6个(长石矿1个、重晶石矿3个,其它2个)。预期新增资源储量重晶石20万吨,长石矿物量10万吨,膨润土50万吨。
 
管理政策财政资金优先投入到重点勘查区内,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区内勘查,区内优先勘查主要优势矿种,严格第三类矿产的开发准入,确保区内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依法在区内开展勘查。
三、探矿权设置区划
为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根据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资源潜力评价成矿预测等已知勘查信息,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具有一定找矿信息的空白区域原则上应进行勘查规划区块设置。勘查规划区块要保持已知勘查信息的完整性,结合不同阶段地质勘查工作特点,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布局和整合要求,并兼顾已有矿业权人的利益。
全县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3处。全部为空白区新设。其中一类矿产8处,二类矿产5处。
专栏6  宜阳县探矿权设置区划(不含保留探矿权)
铝土矿1处:河南省宜阳县煤下铝(粘)土矿详查。
铁锌银及多金属矿4处:河南省宜阳—嵩县露宝寨银矿普查、河南省宜阳县竹园沟金钨多金属矿预查、河南省宜阳县北庄科锌多金属矿普查、河南省宜阳县董王庄铁矿预查。
膨润土2处:河南省宜阳县上涧河膨润土矿普查、河南省宜阳县董王庄乡乔庄膨润土矿普查。
长石2处:河南省宜阳县上观乡张家庄长石矿普查、河南省宜阳县张午镇茶沟长石矿普查。
重晶石3处:河南省宜阳县赵堡上黑沟重晶石普查、河南省宜阳县赵堡乡张庄重晶石矿普查、河南省宜阳县白杨镇栗封重晶石矿普查。
蛭石1处:河南省宜阳县花果山乡横岭蛭石矿普查。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出让探矿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但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规定的第一类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的矿产,依据勘查工作程度设置的探矿权;财政全额出资的探矿权;扩大勘查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探矿权;无缝衔接进行合并的探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探矿权。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积极引导勘查投入。积极引导重点勘查区内的矿产勘查活动,争取国家地质勘查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以多种方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加强对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引导和规范商业性勘查,制定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严格规范勘查行为。建立探矿权勘查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边探边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负面清单,对勘查工作投入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探矿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探矿权不得转让、变更和延续。
持续推进绿色勘查。在勘查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绿色勘查”理念,尽量选用生态友好的勘查方法和手段,勘查施工应尽量避免槽探工程,多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钻探工程,尽量避免或减少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不断提高勘查质量。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勘查实施、野外验收、报告编制、成果提交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


第五章  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

以需求确定开采矿种划分。鼓励开采铝土矿、水泥用灰岩、金矿、铜矿、钾长石、石英岩、膨润土、地热资源等,鼓励开采新型非金属矿产,鼓励利用煤矸石等矿山废弃物、页岩和蛭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限制开采高硫(含硫大于3%)、高灰煤;禁止开采已有土壤覆盖层的古河道埋砂,禁止开挖耕地烧制粘土砖瓦。
加强铝土、煤等支柱矿种开采集中度。做优做强铝土开采业,增强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以区内的煤矿、铝土矿为基础,建立宜阳县煤电铝开发基地,实现煤—电—铝一体化发展。
大力发展硅石、石灰岩、长石、膨润土等非金属产业。积极支持硅石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延伸硅产业链,打造洛阳地区重要的硅电子材料和初级加工产品的生产基地;支持做大做强水泥矿山企业,发展水泥深加工业;培育发展钙下游产品,增加附加值,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重钙、纳米碳酸钙为龙头,形成全省重要的活性氧化钙生产基地和集散地。发展长石、膨润土开采及加工业,培育钾肥、型材料等企业及下游产品。
推动矿业技术与产品结构升级。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的设备、技术和工艺。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大力提高深、精、细加工等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使之成为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
鼓励矿山开展综合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进行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提高低品位矿利用率,对废石和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展煤矿、金属矿山废石作为石料或填充物使用。研究煤、铝土矿、化工及建材矿产的循环经济链模式。

第二节  开采规划区划分

根据资源分布规律和开发利用现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综合考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等约束条件,将开采规划区划分为重点矿区和禁止开采区二种类型。
一、重点矿区
划分原则:重点矿区是指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所划定的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全县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
划分结果:根据以上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共划定1处重点矿区。
管理政策:重点矿区在矿产资源配置上向资源利用率高、技术先进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倾斜,对区内已设置的、影响大矿统一开采规划的矿山,要进行矿产资源整合。重点矿区内开采矿山必须不断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对共伴生矿产达到综合利用条件的矿山,要进行综合开采利用。开发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
 
专栏7  宜阳县矿产资源规划重点矿区
鹿角岭—石门水泥用灰岩重点矿区
面积9.95平方千米,包括已探明矿区3处,全部为水泥用灰岩,大型1处,小型2处,保有资源储量9372万吨。有矿山3个,生产能力279万吨/年。规划期将稳定产能,探索城市周边大中型水泥用灰岩矿山和水泥生产线与城市协同发展的开发利用新模式,重点支持窑炉焚烧城市垃圾项目、水泥管桩生产线,发展水泥深加工业。提倡优矿优用,禁止水泥用灰岩开采作建筑石料和制灰用,选用先进的开采技术、水泥生产技术、技能环保技术,持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增加产品附加值。加强区内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二、禁止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受经济、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的影响的地区、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区域。
管理政策:禁止开采区内严禁新设采矿权。严厉打击禁止开采区内的违法采矿活动。在划定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和具有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禁止勘查、禁止开采区之前,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论证,并征求相关规划部门的意见,以统筹考虑资源与环境效益。
设立及调整: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水水源保护区等新设和区域范围规划调整时,相关主管部门应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必须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置意见,妥善解决区内已设矿业权,保护区内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合理划定区域范围,方可纳入禁止开采区名录。
 
专栏8  宜阳县具有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
自然保护区:洛阳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宜阳花果山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灵山寺等。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
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得开采矿产的区域:重要城镇、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道等。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省级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省级森林公园的国有林范围。
限制开采区
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宜阳花果山省级地质公园等。
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范围。
 
禁止开采区已有矿业权处置:在禁止开采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不得转让、变更,已设置的探矿权不得转为采矿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坚持分类处置、逐步退出和不扩大矿区范围、不变更矿种、不变更生产规模原则,到期后不得延续。对各类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实行差别化补偿政策,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保障矿业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全面退出。
三、限制开采区
划分原则: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受经济、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实行一定限制开采的矿种和区域;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限制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包括: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范围。
划分结果: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省级森林公园的集体林范围;国家、省级地质公园内地质遗迹保护区之外的区域:宜阳花果山省级地质公园。
管理政策:在限制开采区内,要严格控制限制开采矿种矿业权的设置,确实需要设置矿业权时,要严格规划审查,必须进行规划论证。
采矿权设置区划
划分原则:根据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以及以往地质勘查所查明矿产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开采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必须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贯彻大矿大开的指导思想,促进大中型矿产地整装开发,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划分结果:本处仅对一类、二类矿产进行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三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见第七章。
全县共设置一、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3处,为采矿权整合1处,开采区块调整2处。
专栏9  宜阳县采矿权设置区划(不含三类矿产和保留矿权)
采矿权整合1处:洛阳市申旭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木柴铜矿。
开采区块调整2处:河南省宜阳县好贤沟金矿,河南省宜阳县毛岭金矿。
 
 
管理政策:原则上按照规划开采区块划分设置采矿权,在规划开采区块之外申请设置采矿权的,要进行规划调整论证。以下情况视同符合开采区块划分,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已设探矿权勘查范围的新设采矿权;扩大开采范围不超过原面积25%的采矿权调整。已设砂石土矿产、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和其他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采矿权,不得批准扩大矿区范围。

节  开采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所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新建大中型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新建小型矿山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鼓励老矿山通过整合、提升规模达到相应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专栏10  宜阳县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序号 矿种 开采规模单位
/年
最低开采规模 最小服务年限
大型 中型 小型 小型
1 煤炭(地下) 原煤 万吨 120 60/90    
2 铁矿(地下/露天) 矿石 万吨 100/200 30/60 10/20 6
3 铜矿 矿石 万吨 100 30 3 5
4 铅矿 矿石 万吨 100 30 3 5
5 锌矿 矿石 万吨 100 30 3 5
6 铝土矿(露天) 矿石 万吨 100 30 10 5
7 铝土矿(地下) 矿石 万吨 100 30    
8 金矿(岩金) 矿石 万吨 15 6 3 6
9 银矿 矿石 万吨 30 20 3 10
10 水泥用灰岩 矿石 万吨 100 50 30 10
11 建筑石料 矿石 万吨 100 50 30 10
12 冶金用石英岩 矿石 万吨 60 20 10 5
13 玻璃用石英岩 矿石 万吨 30 10 5 5
14 耐火粘土 矿石 万吨 20 10 5 10
 
备注:1. 煤炭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90万吨/年。
2.《规划》发布实施前,已批复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采矿权且与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一致的,可按《宜阳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相应的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严格新建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地质勘查程度应满足相应矿山设计的要求。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非煤矿山、小型煤矿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程度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第三类矿产应达到矿山设计要求的地质工作程度。对于共伴生多种重要矿种的矿产地,开发利用方案要进行开采主矿种论证,根据国家政策、开采条件以及矿种的重要程度确定开采顺序。
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域严禁新建露天开采矿山,其他区域严格控制新建露天开采矿山数量,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必须采用绿色开采方式,集中连片规模化开采、不留死角整体开发。


第六章  矿产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矿业

第一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结构调整的重点是按照上级规划和政策的要求,实行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压缩小型矿山在矿山总数中的比例,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实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采矿和矿产品深加工,提高采选技术,增加矿山效益。
一、主要矿产总量调控
按照省、市级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实施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是对宜阳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的矿产:铝土矿、煤炭、水泥用灰岩。
铝土矿:全县铝土矿开采预期性总量指标2016—2020年为25万吨/年,2021—2025年稳定在30万吨/年。
煤炭:全县煤炭开采预期性总量指标2016—2020年为150万吨/年,2021—2025年稳定在150万吨/年。
水泥用灰岩:全县水泥用灰岩预期性总量指标2016—2020年为480万吨/年,2021—2025年稳定在500万吨/年。
二、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落后的设备、技术和工艺。发展矿产品后续加工能力,大力提高深、精、细加工等高科技含量矿产品的比重,使之成为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
能源矿产:煤炭开发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广洁净煤洗选技术,加大煤炭的洗选率;延长煤炭产业链条,将煤炭发电、煤炭气液化、煤炭化工、煤矸石综合利用等融为一体。着力推进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等煤化产业,实现石化煤化“两化”融合发展,形成多元化和精细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能源矿产和共伴生矿产的资源优势,推进煤—电—铝一体化产业的发展;开展地热能利用试点工程,扩大应用范围。
金属矿产:探索铝土矿井下综合开采技术,淘汰铝土矿采富弃贫的小井采矿法;研究铝土矿选矿富集方法,研究和利用氧化铝生产新工艺,充分利用低品位铝土矿,提高产品质量和规模效益;充分发挥能源矿产和高耗能矿产共生的资源优势,推进煤—电—铝—建材联营。开展金铜银铅等金属矿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大直径深孔采矿方法,引进尾砂和尾砂胶结充填法等,加强共伴生有益组分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非金属矿产:以新型建材类玻璃用石英岩和陶瓷原料等矿产精、深加工为龙头,带动特色非金属和新型非金属矿的综合开发和深加工;以耐火材料矿产为主,利用品种全,质量好的优势矿产,开发出技术含量高的耐火材料系列产品;以优质水泥为主,扩大生产基地的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力争打造洛阳乃至豫西地区的新型建材基地。
三、矿产资源整合调整
整合矿种和范围:开展石灰岩、金矿等矿种的资源整合。整合范围为: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
整合调整要求:原则上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主体。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国有大矿范围内布局不合理的小矿、矿区范围交叉重叠、矿产资源纠纷等问题。鼓励优势企业充分利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运用市场方式,实施整合,培育壮大矿业龙头企业。
整合调整目标: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已有老矿山到2020年数量要在2015年的基础上减少46%,减少矿山27家,使老矿山数量维持在31家以下。本次规划空白区新设的开采区块为10个,预期将新增10处采矿权。因此,到2020年全县矿山数量控制在41家以下,大中型矿山比例超过18%。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以循环经济原则为指导,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应用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后开发阶段,实现矿业开发全过程的循环经济。提高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矿山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推动矿产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研究煤层气、煤下铝、化工矿产以及建材类矿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带动建设低排放或者无排放矿山,组织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重点开展宜阳产业集聚区电厂粉煤灰、工业炉渣类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持续推进煤—电—铝—建材联营;义络公司、李沟煤业渣石、矸石粘土砖类建材开发;低品位铝土矿选矿及共生镓、锂回收;耐火粘土、膨润土、陶瓷类粘土系列矿物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寒武系石灰岩重钙、轻钙矿粉新技术等。
二、加强矿产资源综合评价
开采主矿种的同时,加强对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煤炭开采的同时,加强对煤下铝、煤系页岩、高岭土矿的开发利用。铝土矿开采要加强对共伴生的耐火粘土、轻稀土、镓、以及硫铁矿等矿种的综合评价,优质优用。多金属矿区,在开采主矿种的同时,加强对共伴生的铜、金、银、钨、铅锌、硫铁矿等矿种的综合评价,综合开采。对石灰岩矿、硅石类矿产的开发利用,应按照不同的工业用途,综合评价后开发利用,严禁优矿低用。
三、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完善先进技术推广目录发布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机制,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采矿选矿方法、选矿流程和选矿设备,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专栏11  宜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
煤炭:高水膨胀材料充填采煤技术、村庄下与承压水上膏体充填绿色开采技术、煤炭就地洗选加工技术、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技术、山区煤层气田自动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金属矿:一水硬铝石选择性磨矿—粗细分选脱硅技术、低品位铝土矿选矿技术、铅锌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多金属矿异步混合浮选技术、低品位资源动态评估技术、矿泥中微细粒金旋流微泡浮选柱回收技术、氰化尾渣综合回收低含量有价金属技术。
非金属矿:轨道轮锯切割石材技术、露天矿数字化智能爆破技术、机制砂生产技术、粉体加工球磨与分级技术、非金属矿专用浮选机、新型粉体湿法超细研磨机、煤系高岭土矿煅烧技术、含钾尾矿溶解转化热溶结晶法生产氯化钾技术、中低品位钾长石矿选矿与提纯技术、优化水泥矿山资源利用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技术、水泥熟料及混合材配料优化与自动监测及废石综合利用技术。
 
开展以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为目的的难选冶矿、低品位矿、共伴生矿、新类型矿综合利用研究。采用超细粉碎设备和提纯设备,提高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提高矿山废弃物的资源化水平。开展低品位、共伴生矿产、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尾矿资源的调查工作,摸清其分布、物质组分、结构构造,研究与推广矿山固体废弃物利用方式。研究和利用金属矿尾矿的综合利用,对暂不能综合开采或综合利用的矿产及含有用组分的尾矿,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待技术成熟后再进行利用。

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

着力推广绿色采选方式。为从源头上减少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消除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灾害隐患,露天矿山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和台阶式开采方法,建筑石料类矿山尽可能一次性采完、不留边坡或少留边坡;地下开采矿山具备充填开采条件的要积极推行充填法开采技术,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开采煤矿,必须采用充填法开采方式;推广干式堆存尾矿库技术,加强废石、尾矿的再开发再利用。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矿产开发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矿区和谐为主要目标,督促和支持矿山企业统筹矿产开采与环境保护、企业发展与社区建设的关系,通过创建绿色矿山,带动和推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
推动建设5家绿色矿山,以此带动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建和在建矿山必须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按绿色矿山要求规范管理。


第七章  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第一节

宜阳县有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37个,全部为小型,矿种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灰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等。矿山多零星分布,储量规模和矿山规模小。
规划期要严格控制小型非金属矿山数量,提高矿山的产能产量作为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矿山开采调控的首要任务。全县砂石粘土类矿山数量和产量预期性控制指标为:到2020年末全县砂石粘土类矿山数量由现在的37个调整到28个,开采规模由现在的204万吨调整到360万吨。

第二节

一、开采分区原则
集中开采区:集中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为促进资源规划集约开发,划定的集中进行砂石粘土、小型非金属资源开采的区域。
允许开采区:允许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矿产有一定分布,资源储量满足矿山建矿最低要求,矿产品市场情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的区域。
备选开采区:备选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城镇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要,划定的临时用砂石粘土及其他建筑石料的备选区域。
二、开采分区结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资源分布、矿山现状、市场需求预测及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共划定3个集中开采区,1个允许开采区,3个备选开采区。
 
专栏12  宜阳县砂石粘土矿开采分区表
集中开采区3处:宜阳上观-张午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长石、石英、蛭石、花岗岩等,面积20.76平方千米,拟设1个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辉绿岩可达30万吨/年;宜阳鹿角岭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石灰岩、砖瓦用页岩,面积16.49平方千米,预期生产规模建筑用砂岩6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30万吨/年;宜阳郭庄-石板沟砂石粘土集中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建筑用石灰岩、建筑用石英岩、建筑用页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用伊利石,面积22.73平方千米,拟设1个砖瓦用页岩、2个建筑用砂岩、4个建筑用灰岩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建筑用砂岩60万吨/年、建筑用灰岩12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30.8万吨/年。
备选开采区3处:宜阳莲庄井沟—陈庄砂石粘土备选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粘土,面积23.66平方千米,拟设1个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安山岩30万吨/年;宜阳白杨—樊村砂石粘土备选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砂石、粘土,面积12.83平方千米,拟设1个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砖瓦用页岩10万吨/年;宜阳上观—赵堡砂石粘土备选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砂石、粘土,面积11.42平方千米,新增1个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安山岩30万吨/年。
允许开采区1处:宜阳董王庄-赵堡-白杨砂石粘土允许开采区,开采主矿种为膨润土、重晶石、白垩,面积29.13平方千米,拟设1个开采区块,预期生产规模建筑石料用灰岩30万吨/年。
 
三、开采区管理政策
集中开采区管理政策:集中开采区内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数量,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可以整体开发的不得分割,严禁大矿小开,开采尽量不留边坡,将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对区内已有采矿权不符合开采条件的应限期整改或进行整合;在集中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必须集约节约开采矿产资源;矿山企业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复绿等方面的工作。
允许开采区管理政策:允许开采区内进行开采活动必须办理采矿证,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允许开采区内新设的采矿权必须符合开采规划准入条件,其开采规模、开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管理政策参照集中开采区内采矿权规定进行管理。
备选开采区管理政策:如果规划期内没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或者重大建设项目与规划的备选开采区距离较远的,不得在备选区内设置采矿权;根据县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若需在备选区内设置采矿权的,应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其开采规模、开采技术,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条件必须符合规定;在备选开采区内设置采矿权,管理政策参照集中开采区进行管理。

第三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

划分原则:以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根据优化资源开采布局以及以往地质、调查评价和现场踏勘资料进行开采区块设置。开采规划区块设置必须综合考虑矿区地质条件、资源储量、矿体埋深、采矿技术、经济条件、生产安全等因素,杜绝一矿多开、大矿小开。
划分结果:此处仅对三类矿产进行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一、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见第五章相应内容。
全县共设置三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13处。其中,空白区新设开采规划区块10处、开采区块调整3处。
另外宜阳县赵堡镇头道沟建筑石料用灰岩、河南省宜阳县锦屏镇老龙山砂岩矿、宜阳县樊村乡西老羊坡页岩矿3处空白区新设区块,现状情况下与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设置区块重叠,但属于当地优质矿产资源,待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后重新设置。
 
专栏13  宜阳县三类矿产采矿权设置区划(不含保留矿权)
建筑用砂岩2处:宜阳县白杨镇刘坪建筑用砂岩、宜阳县白杨镇响潭沟砂岩矿。
砖瓦用页岩2处:宜阳县力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宋村页岩矿、宜阳县白杨镇三里坡页岩矿。
建筑石料用灰岩5处:宜阳县樊村乡金家圪垯石灰岩矿、宜阳县白杨镇石板沟石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宜阳县白杨镇西马村石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宜阳县杓子凹建筑用石灰岩、宜阳县白杨镇大狼坡建筑石料用灰岩。
建筑用安山岩3处:宜阳县赵堡乡竹园沟建筑用安山岩矿、宜阳县赵保镇高山建筑用安山岩矿、宜阳县赵保镇建筑用安山岩。
建筑用辉绿岩1处:宜阳县莲庄镇南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第四节  开采准入管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审查、审批程序,新建矿山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管理。
采矿权调整指区块内现有矿权注销后,再依规划设立矿权;若区块内矿权未注销,则禁止设立矿权。
新建矿山应达到一定的地质勘查程度,石料、石材等三类矿产应进行相应的地质调查和评价;新设建筑石料用灰岩应标明该矿山地质调查结果,其质量是否符合水泥用灰岩的工业指标要求,若符合,则不能设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权;新建矿山应有一定规模的资源储量,能满足相应的最小服务年限和最低矿山开采规模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老矿山应限期进行整改或资源整合。
新建矿山应符合相应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新建矿山应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恢复治理;露天开采矿山要做好相应的降尘防尘措施,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对破坏地质环境进行及时治理;大中型矿山的废石和尾矿,能作为建筑用石料或配料用的,要进行综合利用,周边不再设置类似的非金属开采矿山。


第八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

第一节

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依据我省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及问责等制度,制定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闭坑达标”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督。在矿山立项阶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勘查设计、建设、生产、闭坑等阶段,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采矿作业清洁化和矿区环境优良化。对新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矿权人必须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进行恢复治理。
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新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管理规范、责权统一、使用便利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大力推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达到标准。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依据调查成果完成集成研究,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建立监测网络,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对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基本掌握和监控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变化情况。开展 3S 技术、合成孔径雷达测量技术、三维可视技术等在地质灾害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中的推广应用研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突出“三区两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实施城镇周边、重要交通沿线与水利工程周边、重要风景区周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90%。矿山企业为治理主体责任人,应按照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加快治理,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或改善。具备矿山公园建设条件的,鼓励规划建设矿山公园。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研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主要包括高陡岩质边坡治理技术、煤矿塌陷区综合治理技术、地下水含水层破坏修复技术、闭坑矿山地下水环境变异与水资源安全调控利用技术、水土污染防治技术、矿山公园建设等技术方法研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源头保护与边开采边治理的技术方法研究,推进矿山地质环境、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相互融合治理技术研究。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划分原则:主要是针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矿山环境问题对地质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主要包括:历史遗留老矿山,已闭坑或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区;矿区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区;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周围开采破坏严重的矿区;重要水源地周围地区。
划分结果:全县划分出4处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面积173.94平方公里,分布于宜阳的煤矿、非金属矿分布区及城市和景区周边。
专栏14  宜阳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前元村长石、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面积13.76 平方公里。主要环境问题:长石、石灰岩矿开采造成高陡边坡、矿渣堆积占用破坏土地资源、植被破坏等问题。治理任务: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土地复垦。
上观—半坡金矿、长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面积80.78 平方公里。主要环境问题:矿产开采造成的矿渣堆积占用破坏土地资源、植被破坏等问题。治理任务:矿渣废石治理、采空区回填、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土地复垦。
锦屏山—沙坡煤矿、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面积53.69 平方公里。主要环境问题:煤矿、石灰岩矿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地形地貌破坏、矿渣堆积占用土地资源、植被破坏等。治理任务:矿渣废石治理、采空区回填、塌陷区治理、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土地复垦。
上石板沟—西马村煤矿、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总面积25.71 平方公里。主要环境问题:煤矿、石灰岩矿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地形地貌破坏、矿渣堆积占用土地资源、植被破坏等。矿渣废石治理、采空区回填、塌陷区治理、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土地复垦。
 
管理政策:重点治理区内所有矿山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实施恢复治理工程,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纳入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作用。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内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矿种、变更生产规模的,必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三节

实施重点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针对地质环境的问题,因地制宜、行之有效。注重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中。重点治理露天矿山开采后的地表植被恢复,地貌景观修复;矿渣综合利用与治理、拦渣坝的修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加固等。规划期内宜阳县共设置6个重点治理项目,均设置在重点治理区范围内。
资金筹措。探索新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资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矿山企业实行不同的扶持政策。对计划经济时期形成或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及政策性强制关闭矿山造成的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资金以财政资金为引领,吸引社会资金进行综合治理;对于有责任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治理;可供开发用地的可采取拍卖方式,由开发者投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筹措,可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基础上,完善市场化运作、多渠道获得,广泛吸纳包括外资在内的商业投资。
 
专栏15  宜阳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项目
胡灵军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8.15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8—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矿山废石治理、塌陷坑回填、挡土墙、植被恢复、裂缝回填、土地复垦。
毛岭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7.18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8—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矿山废石治理、塌陷坑回填、挡土墙、植被恢复、裂缝回填、土地复垦。
宜阳李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3.05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7—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塌陷坑回填、挡土墙、植被恢复、裂缝回填、土地复垦。
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宜阳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38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7—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
黄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鹿角岭石灰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97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8—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
宜阳县金鹏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07 平方公里,计划投入时间2017—2020年,主要治理任务:采矿边坡治理、危岩清除、采坑回填、修筑挡渣墙和排水渠,植树及边坡绿化。
 
预期效益。宜阳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主要侧重于地形地貌景观恢复;土地复垦;占压、破坏土地的恢复治理;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治理等。通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可有效增加土地使用面积、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基本消除矿山开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提高矿区和当地群众的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全县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带动其它产业发展,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节

土地复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本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建则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其用途,将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利用。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近期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土地复垦要和生产建设统一规划,做到切实可行,合理安排,并结合生产情况,逐年实施。土地复垦规划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进行,并与城镇规划以及矿区规划等相协调,做到地区建设布局合理化,有利生产、方便生产、美化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土地复垦现状。截至2015年底宜阳县共有矿山58个,已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的有5个,共复垦面积199.53公顷。
土地复垦目标。规划期内所有矿山必须根据评审通过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或矿山土地复垦与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方案完成土地复垦任务。
土地复垦效益。通过复垦有利于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以及土壤圈的生态环境;增加地表植被促进野生动物繁殖,减少水土流失、美化环境、改善了生物圈的生态环境。复垦项目对当地社会发展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具有较好的社会可行性。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

严格执行规划,加强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学的综合手段,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规划》经上级批准后,将成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必须遵守执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矿产资源工业生产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规划编制、协调和实施机构,并按照分工确定各相关部门实施规划的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规划》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通报制度,并进行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从严查处越权、失职、渎职及滥用职权行为。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和社会公众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完善矿业市场
积极争取公益性地质勘查投入,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及县财政专列的地勘经费。积极引导产业集团、集体、个人和外资的地勘经费及两权价款项目资金的投入,多形式、多元化推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形成政府宏观指导下多渠道投入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
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国家、省、市配套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靠《规划》要求,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制订相关技术性政策和法规,强化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激励机制,依法保护《规划》的全面实施,加强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与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大力推进矿业权流转的招、拍、挂机制,杜绝矿业权滥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力度,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干涉、违背矿产资源规划的不法行为。
三、逐步建设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促进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化整体水平的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应与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信息系统、矿产资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相衔接,并实现在不同业务权限范围内进行数据的叠加与调用,适应国土资源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标准。
通过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达到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勘查区与开采区设置变化,矿产储量增减和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动态变化情况,并能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适时更新,实现信息共享,为社会公众服务,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
 
四、依靠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以矿山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研联合,建立系统完整的矿业技术创新系统和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及其开发与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为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开展综合利用低品位、难选冶矿产和综合回收尾矿、共伴生矿产的技术攻关。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示范工程和对新能源、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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