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豫人社办〔2023〕7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从就业资金中拨付以下两项补贴:
一、宜阳县2024年第三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共31家单位328410.97元。(附件)
二、宜阳县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信息采集费9640元。
现将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
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0379—63089527
机关党委办公室 0379—63089508
附件:宜阳县2024年第三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