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0]110号
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义络煤矿工业园区机修厂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建设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人员从义络煤矿公司现有职工进行调配。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场区及出入口运输道路硬化并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要妥善处置,不
得随意倾倒;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七个100%”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宜阳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宜政办〔2020〕17号)相关管理要求。
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硬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的要求;投料、硬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筛分机、成型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落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收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落料、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润滑油、含油的废手套和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0年11月12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传 真:0379-688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