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16日-2025年04月23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县润时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洛阳润时宜阳350+100MW风电场220千伏送出工程。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韩城镇、柳泉镇、盐镇乡、香鹿山镇境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韩城镇、柳泉镇、盐镇乡、香鹿山镇境内,新建单回220kV线路,起点为宜阳风电场配套220kV升压站,终点为220kV兴泰变电站西数第一间隔,线路总长32km(本次评价仅包含输电线路,兴泰变电站扩建间隔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71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
5、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 、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