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钰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护栏及1500套防护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钰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护栏及1500套防护罩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锦屏镇崔村洛宜路南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洛阳钰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护栏及1500套防护罩项目位于宜阳县锦屏镇崔村洛宜路南(租赁洛阳安社工贸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办公室),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建设年产6000套护栏及1500套防护罩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厂房内建生产线等设施。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罚(宜环罚决字[2018]第2-028号)。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焊接烟尘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净化器排气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洛阳安社工贸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暂存,近期用于农田灌溉;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经化粪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宜区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剪板机、钻床、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减震基础、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东、西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焊渣、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市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