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宜阳县盐镇乡顺民红薯淀粉厂年生产红薯淀粉5万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阳县盐镇乡顺民红薯淀粉厂年生产红薯淀粉5万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县盐镇乡顺民红薯淀粉厂年生产红薯淀粉5万斤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盐镇乡克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克村,总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建设年产5万斤红薯淀粉加工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薯粉渣暂存处1个,红薯淀粉沉淀池,水处理系统1套等设施。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罚到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中薯渣暂存池、污水处理池需加盖顶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厂界四周无组织氨和硫化氢的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建标准(氨1.5mg/m
3、硫化氢0.06mg/m
3)的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中红薯清洗过程中经二次沉淀后产生的上清液,回用于清洗工序清洗红薯;薯渣堆放过程产生的渗滤液随排水沟与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厌氧-好氧-沉淀)处理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表2直接排放的标准要求,并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相关水质要求,定期罐车拉走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洗薯机、挫磨机和浆渣分离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采用减震基础、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克村、北克村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产生的红薯渣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淀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依托市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