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福新河南分公司宜阳张午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0-07-07来源: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福新河南分公司宜阳张午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福新河南分公司宜阳张午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福新河南分公司宜阳张午50MW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上观乡、花果山乡(穆册乡)一带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上观乡、花果山乡(穆册乡)一带,项目占地面积1hm2,总投资41000万元,环保投资43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计总装机容量为50MW,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2.5MW风电机组。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的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期运输道路的抑尘、浇洒,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风电机组及变压器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基础、软连接;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3)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检修更换产生的废旧零件风机存放在暂存区,定期外售;风机和齿轮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4)严格落实风机点位光影、声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布置风机。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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