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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27来源:洛阳医保

关于做好延长职工大额医疗费用


补助缴费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中心,相关商业保险公司,各定点医药机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以下简称职工大额 补助)工作,鼓励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保,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2021〕22 号)精神和参保职工需求,现就做好职工大额补助延长缴费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延长缴费期工作

(一)延长缴费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

(二)保障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基础缴费标准按190元的档次执行;如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 参保人员自愿按照240元的档次缴费的,可于2024年2月底开始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四)缴费方式

(1)参保单位缴费方式同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缴费方式保持一致,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一并缴纳。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线上、线 下缴费渠道缴纳费款。

线上:主要包括“河南税务”APP 、支付宝 “河南税务”小程序、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或小程序、微信 “洛阳税务”公众号等。

线下: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 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如中国银行、中原银行等)办 理个人缴费或签订批扣协议;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或自助办税终端缴费。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具体划账办法请咨询所属单位或医保中心。

二、2025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期准备工作

2025年度征缴期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底。望涉及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把惠民实事办好。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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