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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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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202127

相关乡镇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1015

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

   

 

按照市委两清一护工作指导思想,为解决宜阳县洛河支流河道行洪不畅、堤防岸坡不稳等问题,全力推进以河道清淤、清障、护堤(以下简称两清一护)为主要内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小流域行洪能力,建成比较完善的小流域防灾减灾体系,以安全可靠、自然生态的小流域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根据我县实际,主要对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条支流。分别是:洛河北岸的渡洋河、连昌河、韩城河、汪洋河、仁厚河、水兑河、甘棠河、郭坪河等9条支流;洛河南岸的七峪河、龙窝河、庞沟河、鲍窑河、大崖沟河(通阳)、焦涧河、陈宅河、李沟河、顺阳河等9条支流。

   二、工作目标

依据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分析我县域水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全面谋划,科学制定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1年底前,完成已批在建韩城河三期、鲍窑河、焦涧河等工程小流域治理工作,同时建成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示范段工程;20225月底汛期开始前,完成全县18条小流域内影响行洪安全的两清一护工作;2022年底前全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部清零,河道行洪通道安全通畅,护坡护岸坚实可靠,生态、景观、亲水效果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安全自然、生态宜居的水环境基本建立。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清淤、清障、护堤两清一护工作。18条支流全面开展清淤、清障、护堤两清一护工作。按照清障清违先行、清淤护岸并重的治理思路,以河道整治、河势控导、河道疏浚、护岸护脚等措施为主,综合考虑小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等方面对防洪防涝的要求,因地制宜,对症下药,随河就势,清理河床,清理违章搭建物、杂草树木,加固迎水坡,彻底疏浚河道,确保行洪安全。对有堤防的河道进行生态绿化,背水坡种草固土,迎水坡采用雷诺等生态护岸,确保行洪顺畅、岸坡稳固。同时,强化非工程性措施,加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现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

(二)全力打造两清一护示范段工程。坚持防灾减灾、岸固河畅、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的治理原则,合理确定示范段工程范围、防洪标准和建设任务,在保障防洪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生态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可结合河道治理开展水生态环境、水景观和水文化工程建设,更加凸显生态、景观、亲水效果,使人水更加和谐,以小流域生态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强工程管护,统筹资源利用。要按规定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全面落实河长制,严禁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发生,确保整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于河道疏浚和清淤出来的砂石资源要加强统筹管理,砂石资源原则上应由县政府组织统一组织拍卖,收入上缴县财政;在施工时由县水利局派执法人员监管,严禁施工企业或者个人自行销售。

    四、治理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结合河流洪涝灾害特点和防护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保护的对象和范围,统筹考虑河道治理对下游的防洪影响,因地制宜确定防洪标准。农田区的河段治理宜以岸坡防冲、疏通和稳定河槽为主要目的,允许洪水在农作物耐受时间内淹浸农田,按照5年一遇以下防洪标准或不设防考虑。乡镇人口密集区的防洪标准取1020年一遇;村庄人口集中区的防洪标准取510年一遇。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202110月底前)。对乡镇区域内的小流域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列出治理清单,参照县级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以底数为基础编制小流域两清一护工程设计方案,报县发改委立项批复后组织实施。

(二)重点推动示范段工程(202112月底前)。根据县情综合研判,选出23个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支流治理示范段项目,2021年年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两清一护工作(20225月底前)。20219月底汛期结束后,各乡镇小流域两清一护全面开工建设,20225月底汛期开始前全部完成,实现河道行洪安全畅通,岸坡自然生态、牢固可靠。

(四)拓展深化小流域综合治理(202212月底前)。两清一护工作无法解决的小流域问题,各乡镇要尽早谋划,制定科学可行的方案,并按基建程序依法报批、加快推进,确保2022年底前全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部完工。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小流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代县长张丽娟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民楷、分管县领导刘飞跃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及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员。项目建设各河长牵头,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加强统筹协调,乡镇主要领导主管项目建设、常抓不懈,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立项审批、评审、资金、招标、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担负主体责任,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政府办负责乡镇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县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采取联合办公、并联审查、集中审批的方式实施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缩短审批时间;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招投标、环评及用地等手续。项目单位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

(三)加大资金筹措。一是由实施两清一护的小流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筹措资金;二是县发改、自然资源、水利、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大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等途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通过对砂石资源拍卖所得资金,县政府根据建设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拨付。

(四)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县水利局成立技术组,主动指导、帮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为该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要充分发挥小流域治理项目参建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乡镇为单位实行集中建设管理,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

(五)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县政府成立专门督导组,对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进度等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同步跟进,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要规范征地拆迁、招标投标、投资评审等环节,确保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工程管理。要明确小流域治理项目管理主体,明确工程的管理保护范围,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建设期间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好资料归集建档和台账建立等工作。县水利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工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

 

   张丽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  张民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飞跃    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张正化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发改委主任

赵毅波    县财政局局长

裴宏超    县纪委监察委副主任

武伟献    县审计局局长

樊志强    县水利局局长

王玉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先强    县林业局局长

马红干    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新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香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振飞    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莲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延辉    张坞镇党委副书记

卢小龙    赵保镇人民政府镇长

仝朝阳    白杨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静国    柳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振民    韩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向阳    三乡镇人民政府镇长

冯信光    高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樊志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县两清一护工作。

 

 

 

 

 

 

 

 

 

 

 

 

附件2

 

宜阳县小流域两清一护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政府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对工程进度进行督导;

         2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

3财政局负责对项目投资进行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审批;

4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实施及推进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进行执纪监督;

5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进行审计跟踪;

6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砂石资源利用进行执法监督,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7自然资源局负责为项目边界规划、占地提供工作支持;

8.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区域内的林木砍伐、清理提供工作支持;

9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大气污染防治管控;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项目招投标提供工作支持;

11各项目乡镇负责本乡镇区域内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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