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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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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宜政〔2015〕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好我县国家卫生县城的换届验收工作,现就加强全县各部门爱国卫生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共性卫生管理水平
  (一)卫生组织管理。领导重视,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及卫生制度,有明确的卫生清洁责任制,坚持“周末卫生日”、“月末卫生日”活动和“爱国卫生月”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卫生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做到卫生工作常态化。
  (二)内环境卫生。办公室、会议室、楼梯、走廊、储藏室、宿舍等,做到门窗、墙壁、天花板无积尘、蛛网;地面无垃圾、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整洁,无乱刻乱画;室内物品及盆景花卉摆放整齐,设有必要的卫生公共设施;公共茶具做到用后洗刷消毒;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明显禁烟标志。
  (三)外环境卫生。外环境规划合理,因地制宜地植树、栽花、种草,美化绿化环境;路面硬化,地面无垃圾、粪便、污水、杂物,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密闭,做到日产日清;设有果皮箱等必要的卫生设施;各种车辆定点停放,整齐有序。
  (四)病媒生物防制。坚持开展除“四害”活动,定期对厕所、垃圾(果皮)箱、下水道等蚊蝇孳生地实施药物消杀;有防鼠、灭鼠设施,“四害”密度低。
  (五)公厕管理。公厕为水冲式或其它无害化厕所;经常洗刷消毒,做到无积粪、无污垢,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四壁整洁无乱贴乱画;有防蝇及通风设备;存贮粪便设施密闭,经常清掏。
  (六)健康教育。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因地制宜设置卫生宣传栏和卫生标语。
  二、提高认识,狠抓行业特色卫生
  (一)厂矿卫生。根据作业特点,设置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及通风换气设备;对有害气体、粉尘、噪声要有计划、有步骤加以治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无职业中毒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矿山巷道不乱堆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保障作业安全。
  (二)学校卫生。按要求开设卫生知识课,教育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做到“五要”(要定时休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六不”(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用公共毛巾和茶具),饭前便后洗手,着装整洁。积极开展体育锻炼,坚持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预防脊椎弯曲。有烧开水、洗手设备,保证饮水卫生安全。学生餐饮清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教室、图书室、实验室等通风换气良好,课桌椅、黑板、采光照明符合要求,课程安排合理。学校有禁烟标志和制度。
  (三)幼托卫生。坚持晨检制度,发现疑似传染病患儿时,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确诊,隔离治疗。每人有专用毛巾、手帕、水杯。食堂严格执行饮食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具、餐具做到一餐一消毒。儿童个人卫生好,常洗澡,常剪指甲,定期理发,衣着干净,饭前便后洗手。寝室、活动室阳光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被褥经常拆洗晾晒,保持整洁。活动室、休息室严禁吸烟,并有明显禁烟标志。
  (四)饮食卫生。餐具必须严格消毒,摆放餐具、用具的柜、架、容器应洗刷干净并加盖布。取、递熟食品要使用工具,货与款(票、卷)分开,不用废纸或不洁的容器包装或储存熟食品。有防蝇、防尘、防腐消毒、洗手、排气、排放污水设备,有痰盂、卫生箱和存放废弃物的设备,并保持完好和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不加工腐烂变质、有毒和不洁食品。加工熟食品做到不带毛、不带粪、不带泥土、不带污物、不带病灶、不带有害腺体(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认真执行卫生操作规程。制作或销售冷、荤食品要实行专人、专刀、专案或设置冷拼间,防止交叉污染。蔬菜烹调要坚持先洗后切的工序。运输直接入口的食品要用专用车辆和清洁容器,上盖下垫,严防污染。食品仓库整洁,通风良好,食品放置做到离墙、离地、分类上架、隔开存放,不与杂物、药物和不洁物品混放,有验收、登记、先进先出和后进后出制度。修建吸尘灶,修筑瓷砖灶台、灶柜,操作间墙面要镶瓷砖。使用摊、亭、车销售熟食品,要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备,有防止污染所需的工具,不直接暴露食品。搞好个人卫生,职工衣帽整齐整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三不穿”(回家、外出、上厕所不穿工作服)、“两洗手”(工作前、便后洗手),并掌握一定的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服务人员要有更衣柜,个人的衣服鞋袜不乱放。定期检查身体,持有有效健康证。患有传染性疾病、渗出性皮肤病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有一定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四害”密度不超标。
  (五)粮食行业卫生。粮食加工店、粮店,要切实搞好成品粮卫生,做到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食。做好粮食保管,做到存放垫离,分类放置,通风良好,无虫害、霉变、污染。积极开展灭鼠活动,设置防鼠设施,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杜绝鼠害。运输车辆要洁净,包装用具、粮油盛装橱柜及桶箱等要专用,保持洁净,避免污染。熟食品加工车间要符合卫生要求,有防蝇和防尘设备。出售食品用的容器要清洁卫生,坚持用工具付货,货款分开。
  (六)食品加工及屠宰场(厂)卫生。设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机构和设备,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坚持每批检验,合格出厂。按照中央四部委规定的屠宰程序,做到病健分饲、分宰,宰前检疫、宰后检疫,不漏检部位,不漏摘有害腺体,肉片、头、蹄、内脏不落地,无血、无毛、无病灶。定型包装肉制品应标明厂名、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职工个人要做到“四勤”、“三不穿”和“两洗手”,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七)宾馆、旅店、招待所卫生。床单、被罩、枕巾(套)等,要一客一换,随换随洗,被褥、毛毯要保持洁净,要根据房间标准配备一次性卫生用具,废弃物做到袋装化。茶具做到无茶垢,坚持每客一消毒。洗浴室、卫生间、浴盆每日洗刷消毒,做到无异味、无锈垢。清洗设备要专用,并分开放置,面巾、浴巾经常保持消毒。
  (八)副食品店卫生。经营的商品陈列整齐、洁净、美观,出售食品糕点等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用工具取食品,货与款分开。存放食品的各种容器,用一次,洗一次,保持洁净,包装用纸或塑料袋要洁净无毒。霉变、变质、虫蛀、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出售。出售酒类、罐头、小食品等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坚持索证制度,讲究食品卫生质量,出售前要严格检查,认真把关。
  卖蔬菜要做到“三不上案”(不加工不择不上案、带泥土污物不上案、带烂叶不上案)。
  发霉、发馊、腐烂的水果不得出售。凡切开零售的瓜果,要有防蝇防尘设备,并备有洗刷工具和装皮核的容器。
  库房整洁,通风良好,货品分类上架,隔开摆放。食品不与杂物、药物和不洁物一起混放。建立严格的验收、登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制度。运输食品要有专用车辆、专用容器,做到上盖下垫,在装卸过程中注意操作卫生。严禁盛满食品的箱、盘席地而放或堆叠,防止污染。
  (九)商场卫生。店容、店貌整洁,商品陈列美观大方,符合卫生要求,大中商场应设有水冲式公厕和必要的卫生设施。库存商品要摆放整齐,离墙离地,清洁无尘,通风、干燥、无鼠、无蚊蝇。经营糕点食品和个人卫生等,按有关标准执行。
  (十)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场内有足够的通风、照明设备,定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
  (十一)医疗单位卫生。门诊、病房的各项设施,要有利于隔离消毒和防止交叉感染。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坚持定期消毒,并做好医疗垃圾、污物的集中回收处理。有污水、粪便无害处理设备,排放的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病人用衣服、被褥、床单、枕套等,要经常洗换,保持洁净。有健全的门诊预检、观察、隔离、消毒等制度,无交叉感染。医务人员要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热情地指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着装端庄大方,干净整齐。医务人员的诊疗服装要洁净。穿着隔离服者,离开隔离场所时要立即脱掉。不准穿诊疗衣、隔离衣上街、上厕所。
  (十二)理发(美发)店卫生。理发工具、围布、项巾、罩单放置(悬挂)有序,工具柜内不乱放其他物品。围布、项巾每日清洗一次,擦脸毛巾用后即洗净消毒,做到一人一消毒,有理发(美容)工具和其他用品、用具的消毒设施。为患有头癣及皮肤病人理发,要备专用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立即消毒。理发人员要着装整洁,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化脓性皮肤病者,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十三)浴池卫生。室内保持空气清新,光线充足,温度适宜。池、盆、塘及地面无污迹,水清池净。衣柜、床铺、用具保持清洁,备有适量周转用的浴巾。池塘每日换水,经常续水,随时消除污垢。浴池内茶具,坚持做到一人一消毒。拖鞋要做到经常洗刷,保持干净,一人一消毒。有明显的禁止性病、皮肤病、传染病患者洗浴标志和措施。
  (十四)贸易市场(含摊位)卫生。设置、布置合理,公共设施完好,上下水畅通,配备适当的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场区内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美观。经营家畜、家禽类及餐饮业要经卫生防疫、兽医部门批准,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其它有关规定。
  (十五)车站、公路卫生。站内车容车貌整洁,符合规定标准,过往车辆进站保持清洁卫生。要保持公路路面干净、整洁、平整,做好绿化美化工作。
  (十六)滨河游园和阳光水岸工程水面卫生。园内设置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公物、雕塑保护完整、清晰、洁净。植树、种花、种草布局合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无枯枝、无污物,整齐美观。洛河堤岸无垃圾、杂物,水面无漂浮物。
  (十七)街巷卫生。按规定配备管理、保洁组织及人员,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监督检查制度健全,认真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街巷环境清洁,公共设施完好。路面平整,无垃圾、无路障杂物、无粪便、无污水外溢、无积水、无坑洼,无乱贴、乱写、乱画,无乱摆摊点,无乱搭、乱建,无违章建筑。按规定配置果皮箱,摆放适宜,定时清掏,保持整洁。沿街单位、门面、墙壁整洁,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绿化、秩序)卫生责任制和门内达标制度。沿街楼房阳台封闭规范,无乱摆、乱挂衣物。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公共厕所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卫生清洁,标志明显。行道树、绿化带、绿篱、街心花园和绿化小品,修建整齐、美观,无杂物、粪便、垃圾,无死株、缺株,无蚊蝇孳生地。街道有明显的交通标志,路灯亮灯率达到规定标准,噪声符合规定要求。
  (十八)居民院(楼户)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居民院、楼道要每天清扫,有检查评比制度,环境做到“六无’’(无垃圾、无乱堆废土、无积存污水和雨水、无粪尿溢出、无饲养家畜禽户、无乱写乱画)。楼道、门前、公共场地无乱堆放物品,垃圾箱有盖、有门,庭院、阳台、楼梯、院落清洁。居民院、阳台、空地绿化美化好,树木、绿篱、草坪、花卉搭配种植美观协调。居民室内家具物品摆放整齐,墙壁、顶棚、地面、门窗洁净,无积尘,无痰迹。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厨房灶具摆放整齐卫生,抽油烟机、排气扇等设施经常擦洗,室外墙壁无滴漏油污。讲究个人卫生,做到饭前便后洗手,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垃圾、污物,不乱倒污水。坚持开展除“四害”和健康教育活动。
  (十九)废品收购站卫生。场院和废品存放处整洁,地面硬化,无垃圾,无污水,无蚊蝇滋生地。各类废品分类存放,存放棚、室和容器应当经常清扫,不得占道存放。盛装杂骨应设有盖容器和密闭池,夏秋季存放期不得超过3天,冬秋季不得超过7天,定期消杀,防止蝇蛆孳生。碎发、废棉纱、布条、废纸等有机类废品,做到不散放,有防潮措施。露天存放的空缸、盆、罐和铁容器、钢管、旧轮胎要倒扣,不积水,无蚊蝇孳生。
  (二十)建筑工地卫生。施工场地要亮证施工,合同中要有卫生要求,并有专人监督实施。施工场地要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如需占道要有占道、占地证件,堆物占地不得超过批准面积,材料堆放地点适当,摆放整齐。施工用料要有严格的管理措施,运输和搬运途中不得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及外环境,建筑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建筑废料及时清理,保持工地卫生。工程结束后于10日内清除工地内全部剩余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大型工地要有临时厕所,有专人管理,粪便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坚持消杀。临时工棚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严格管理职工食堂,搞好饮食卫生。
  (二十一)村庄卫生。街道环境清洁,院内搞好绿化。沟渠畅通,道路平坦,无坑洼,无积水,无蚊蝇滋生地。搞好厕所、畜圈、禽舍的卫生管理,卫生厕所有棚、有盖、不渗漏,牲畜圈空气流畅,勤打扫,不孳生蝇蛆,做到牲畜圈养。粪便达到无害化处理,无人畜同室现象。炉灶改良符合卫生要求。村民饮用水卫生达标,供水设施配套,有专人管理,运作正常,保护水源不污染,无水源性疾病流行。村民家庭、院落整洁,院内无污水,无蚊蝇滋生地,室内清洁卫生,空气流畅,基本无鼠害。医疗卫生制度健全,能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个人卫生习惯好(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品、饭前便后勤洗手)。
  县爱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定期交流信息,督导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要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共监督,认真梳理、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及国家卫生县城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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