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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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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2017〕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重点民生实事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年底综合报告全年完成情况。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对完成事项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给予年度目标考核扣分,并按相关规定追责。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洛阳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继续从全市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集中力量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一、脱贫攻坚
  1.实现198个贫困村81200名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实现15605名深石山区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责任领导:张丽娟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二、教育
  3.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3所,新增幼儿学位3000个,缓解“入园难”问题。
  4.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0所,新增学位2.6万个。
  5.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151所中小学校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运动场地等;为160所中小学校配备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学生用床等设施设备。
  6.招聘特岗教师900名。培养农村全科教师免费师范生250名,其中,省级免费师范生100名、市级免费师范生150名。
  责任领导:金洪敏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三、文化体育
  7.解决偏远地区群众收看洛阳电视台新闻节目问题。
  8.推进“百场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全年开展公益演出活动400场。实施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月为城市区162个社区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9.加大健身场所设施建设力度,免费为130个城市绿地游园、社区(农村)安装或更换体育健身器材。
  10.继续办好“全民健身日”和“全民健身月”活动,全年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及比赛55次以上。
  责任领导:赵伊敏、金洪敏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广电总台、体育工作办
  四、医疗卫生
  11.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12.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听力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3.升级改造9所乡镇卫生院,提升50所乡村卫生院(所)服务能力。每个县(市)组建1所老年病医院。
  14.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市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30%,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70%。
  责任领导:高振立、金洪敏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人社局
  五、就业创业
  15.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7.01万人,其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9.3万人、职业教育短期技能培训1万人、退役士兵培训2100人、在岗职工提升培训6.5万人。
  1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引领100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1.16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全国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1个(宜阳县)。
  17.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万人。
  责任领导:高振立、金洪敏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
  六、社会保障
  18.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新建养老床位3000张。
  19.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提高至不低于700元、1100 元。
  20.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对720名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救助。
  21.新建40个“留守儿童之家”,服务农村留守(流动)儿童。
  责任领导:李晓波、金洪敏、丁遂社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残联、妇联
  七、公共安全
  22.实施“千村百乡”技防联网工程。
  23.培育100支服务特殊人群平安志愿者队伍。
  24.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全年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抽验共计6990批次,其中,食品抽验6000批次,药品抽验800批次,化妆品抽验90批次,医疗器械抽验100批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烟草等领域的制假售假犯罪活动。
  25.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援助事项范围,全年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00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5万人次。
  责任领导:徐    哲、金洪敏、王留卿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公安局、食药监局、司法局、烟草局
  八、城建交通
  26.新建、改建县乡公路150公里、村村通公路450公里、农村公路桥梁2800延米。
  责任领导:李晓波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九、住房改善和集中供热
  27.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6223套,基本建成3.5万套。基本建成公租房5000套,分配入住4000套。
  28.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000户,其中,新建危房改造户全部实施农村厕所改建。
  29.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我市缴存职工租购房提供资金65亿元。
  30.加快推进城市周边纯凝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设施进行扩容改造,新增供热能力120万平方米以上。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全年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合计5万户。
  责任领导:魏    淼、王晋阳、李保柱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工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
  十、生态环境建设
  31.完成高速公路、新310国道、快速通道、高铁、铁路等主要廊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宜林荒山和坡耕地绿化12万亩。
  32.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全民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99 天。
  33.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全面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全面取缔禁燃区外无照经营的散煤销售点。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
  34.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化改造,完成351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
  35.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36.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支路街巷机械化作业率达到80%以上。各县(市)新增8吨以上多功能机扫车50台。
  37.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完成城市区17个排污口截污治理,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县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实施伊、洛、瀍、涧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7 个断面达到政府责任目标要求。
  38.依托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型农村沼气工程3座,新增处理畜禽粪便及秸秆废弃物能力4万吨/年。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综合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5%。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118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
  责任领导:李晓波、张丽娟、王晋阳、李保柱、王留卿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农业局、住建局、水务局、市政局、畜牧局
  十一、便民
  39.实施好“菜篮子”工程,全市稳定蔬菜种植面积100万亩,新增设施蔬菜基地面积2000亩。
  40.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改善2.36万人饮水条件。
  41.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灯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对1.9万盏老旧路灯节能改造。
  42.新建、扩建和改造小游园50处。
  43.实施旱厕改造工程,县(市)新建公厕72座。
  44.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建成1500吨/日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新增垃圾收转运能力200吨/日。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新增建筑垃圾年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100万吨。
  45.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成70个中心村(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384个贫困村通动力电,实现平原地区400个机井用电全覆盖。完成宜阳县电网脱贫改造任务。
  46.进一步深化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丰富便民服务平台公安网上业务办理事项。
  责任领导:张丽娟、王晋阳、李保柱、王留卿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水务局、市政局、供电公司、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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