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进行行政处罚

日期:2023-12-20来源:

近日,宜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洛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杨某某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焊接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杨某某立即停止电焊作业。随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该单位无证进行焊接特种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宜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据悉,该局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300余家,逢进必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开展岗前教育培训。针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已立案 4 起,处罚 8 万元。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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