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城市管理2022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

日期:2023-01-13来源:城市管理局

宜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按照《宜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情况年度统计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许可办理89件,其中:挖掘城市道路40件,工程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8件,设置大型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4件,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户外活动)32件,建筑垃圾清运2件,建筑垃圾排放1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1件。

2.行政处罚案件61件,结案5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43件,均为渣土车遗撒污染道路方面行政处罚案件;简易程序案件18件,主要涉及沿街秩序和市容环境;行政处罚当事人涉及个人59人,企业2个;罚款总额14.145万元。

3.行政强制案件0件。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效率有待提高。根据当前城市管理改革情况,城市管理执法承接了其他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如生态环境等领域。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是在“借法执法”,只行使行政处罚权,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权限仍由原职能部门行使,案件调查取证、立案等环节都需要原有部门的配合与帮助,这就影响了调查取证的进度。尤其是在较为专业的领域,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许可是否适用、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无法判断准确。

2.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城市管理执法改革,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划转,城市管理职能不断扩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编数量与其繁重的工作不相匹配,执法力量不足影响了行政执法水平和效果。同时城市管理执法虽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与职责分工,但执法领域广、涉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多、且专业性强,城管执法人员对很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执法效能。

3.普法时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加强。我局职能中涉及到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卫垃圾、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等相关工作的管理和审批,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科学统筹部门资源、开展多部门联合普法活动深入基层较少,无法最大限度地促进法治精神传播,导致部分相对人法律意识薄弱,执法办案难,送达难、执行难、监管难的现象时有发生。

、下步打算

1.健全协调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严格落实《洛阳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与职权移交单位进一步明确移交后双方职责边界,通过职责边界的界定,确保行政处罚权移交后相关工作科学衔接;同时完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案件移送交接、案件会商、业务协助、信息资源共享等机制的建立,确保行政处罚权移交后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推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立综合执法管理全覆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体现法治理念,人本精神。树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把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3.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将执法业务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素质提升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执法业务,推动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和严格执法的意识深入人心;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

4.加强窗口建设,规范审批行为。按照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工作流程,缩短服务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水平,更好更快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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