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财政局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2-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3-01-12来源:


宜财预〔20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2〕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2年自然灾害受灾情况,经研究,将2022-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661.6万元拨付给各乡镇,切实保障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问题。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项列入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只能用于救助2022年受灾的困难群众,不受灾的乡镇、村组坚决不能拨付,不得将冬春救助款物发放给不受灾的群众。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根据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

2.根据受灾困难群众实际情况,今年冬春救助形式主要以下拨救灾资金为主、物资为辅,对于特别困难户既要给予资金救助还可给予物资救助,保证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的救助,切实让受灾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3.救助对象的确定要由本人提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将需救助人员名单在本村显要位置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批,并由乡镇政府报县应急管理局存档。 

4.各乡镇分管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要参加各村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负责款物发放,严禁村(社区)干部代领。要填写好款物发放手续,建立救灾款物台账,受灾对象信息要登记造册,做到救灾原因、家庭住址、救灾物资数量等基本信息齐全、准确,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物资发放结束后,将物资发放汇总表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5.资金发放时,一定要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不得实施现金发放。

6.各乡镇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承担救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责任。县应急部门、县纪检部门、县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要对各乡镇的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上述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的,将依法从重严肃处理。

 

附件:宜阳县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宜阳县财政局              宜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 1 6

 

 

附件

宜阳县2022-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乡镇

需救助人数

资金(万元)

锦屏镇

119

1.5

香鹿山镇

1210

16

盐镇乡

6822

88

柳泉镇

6625

85

韩城镇

1885

24

高村镇

2115

27

三乡镇

3332

43

张坞镇

1319

17

花果山乡

1209

15

上观乡

849

11

莲庄镇

3003

38

赵保镇

6561

84.5

董王庄乡

2706

35

白杨镇

9264

120.6

樊村镇

4401

56

合计

51420

661.6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