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日期:2024-01-30来源:

1.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年625元。    

3.营养改善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天5元标准提供午间供餐。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学生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