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对我部门2023年0.61亿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宜阳县锦屏镇人民政府(资金使用单位)
(一)专项债券资金0.61 亿元使用情况
1.项目已进行了配套基础设施A、B、C、D、E、F、G区电力、道路、给排水以及乡村创业基地、果疏大棚建设。
2.宜阳县锦屏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于2023年发行专项债券61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通过乡村创客基地,引进餐饮项目、娱乐项目、儿童乐园,同时,发展民俗露营项目,果蔬大棚出租、节日文化活动等多业态多种方式运营。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