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辖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2由县民政、残联部门联合认定的其他困难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残疾人每人每月75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本辖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5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请所需材料
1、二寸照片2张,
2、身份证、残疾证复印件各两张
3、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表
残疾人辅助器具补助:
(一)申报条件:本辖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办理时限:即办(年底统一采购发放)
(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乡镇残联初审;
3、县残联审核。
(四)申报地点:本户籍乡镇(街)残联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3、填写《洛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表》。
联系人:李海波 13721688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