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阳县委办公室 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2-28来源:


宜办〔20228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工矿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宜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宜阳县委办公

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7

 

 

宜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宜阳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步伐,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文旅厅《河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公布首批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市文化旅游大会精神,围绕县委“1345”总体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文旅活县发展路径,坚持文化为魂、旅游为体、产业融合、全域发展基本理念,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助推全县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

文旅活县为路径,建成以一带两核双翼八园为总体布局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洛水昌谷、灵山秀水、七彩花海、西游圣境、汉唐驿城等旅游品牌更加靓丽,产品业态丰富多样,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品牌形象深入人心,行业监管规范有序,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发展前景更加广阔,真正发挥旅游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作用,确保2023年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建标准

认真落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8个方面52项要求,大力发展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全面提升宜阳文化旅游形象,真正使文化旅游业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

(一)建立健全综合管理体制

把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作为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抓手,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支持全域旅游创建的相关政策;创新领导体制、综合协调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形成统筹推进、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协调高效的全域旅游发展机制,现代旅游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突出旅游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实现有机衔接,健全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政策,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二)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体系

旅游交通服务良好,厕所革命成效明显,景区景点和乡村旅游单位卫生环境良好,无线网络畅通。建设并绿化美化洛河川区旅游环线、丘陵山区旅游环线,实现全县美景处处通。结合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公路与旅游融合发展,建立公路与旅游相结合的服务区,且功能齐全,规模适中,服务规范,风格协调。依托我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文化教育旅游中心、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合理设置旅游服务功能,形成多层级旅游服务网络。建设旅游停车场,设立旅游专线公交、旅游客运班车等,实现交通工具形式多样,运力充足。加强调度,提高弹性交通能力。健全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厕所分布合理,管理规范,比例适当,免费开放。完善智慧旅游设施,健全智慧旅游体系。完善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市场秩序良好,确保旅游安全,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基本实现融合发展格局

文化旅游业与农业、体育、康养、工业、研学等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形成新业态,拓展产业链,实现文化旅游产业全域辐射带动效应。文化旅游服务要素配套及新业态水平明显提高,推进旅游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交通服务、导游服务等配套服务完善提升。健全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机制。旅游创业就业和旅游扶贫富民取得一定成效,保障文化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持续扩大旅游品牌效应

突出宜阳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秀美山川,推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高品质打造洛水昌谷、灵山秀水、七彩花海、西游圣境、汉唐驿城五大文旅品牌。建立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注重文旅品牌打造、产业融合提升,多主体、多部门参与的宣传营销联动机制,形成全域旅游营销格局。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年接待游客的数量、过夜游客的数量和比重增长,旅游产品、业态类型丰富,针对全域旅游品牌进行整合宣传推广。旅游惠民富民效益凸显,形成全社会参与旅游发展,全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的良性互动新格局。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创建期间无群体性旅游投诉事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无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

、工作任务

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附件1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需要相关乡镇、单位、企业和全社会积极投入创建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总体要求如下:

(一)体制机制

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行业自律等体制机制,现代旅游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政策保障

旅游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实现有机衔接,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政策配套齐全。

(三)公共服务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各类设施运行有效。

(四)供给体系

旅游供给要素齐全,业态丰富,产品结构合理,功能布局科学。

(五)秩序与安全

旅游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秩序良好,游客满意度高。

(六)资源与环境

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实施效果良好。旅游创业就业和旅游扶贫富民取得一定成效,具有发展旅游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品牌影响

实施全域旅游整体营销,品牌体系完整、特色鲜明。

(八)创新示范

创新改革力度大,有效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瓶颈,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按照八大项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对以下六项指标要突出完成。

1.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2月至20221月)

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域旅游规划,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任务实施方案,召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动员会,明确任务。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乡镇、文化旅游系统,进行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培训,学习贯彻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对照实际,查找不足,建立台账,逐项推进。加强创建宣传,营造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月至20226月)

全面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检查整改阶段(20227月至20233月)

认真对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创建情况开展全面检查、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迎检验收阶段(20234月至20236月)

整理完善创建档案,分项工作进行分项总结,整体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编创建工作资料,装订成册,制作成果汇报专题片,做好迎检工作,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7月至20256月)

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在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按照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完善各类创建要素,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条件,积极申报、准备材料,迎接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

保障措施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一项涵盖行业广、涉及部门多,综合考核衡量县域旅游产业能力的系统工程,需要全面动员,举全县之力,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十四五期间实现文旅活县的总抓手,是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任务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良好,不折不扣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保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高规格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门的工作联络员。通过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目标分解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三)科学安排,全面推进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报送至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县电视台要设立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发动及时跟踪报道创建工作动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建立制度,严格奖惩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将定期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督查指导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信息通报和媒体宣传营造强力推进工作的态势。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予以表扬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创建措施不力、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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