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功能和效益,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办运管〔2021〕263号)、《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特此征求意见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为30个自然日,请于2023年4月4日前反馈意见。
结果反馈
关于《宜阳县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结果说明
为加强全县小型水库管理,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功能和效益,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办运管〔2021〕263号)、《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水利局草拟了《宜阳县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3日至4月3日通过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其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