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推进措施

日期:2024-06-12来源:

1、成立宜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乡镇、兴宜街道办事处、工矿区办事处、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救援、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宜阳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研究宜阳县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正常措施,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强化跟踪问效,协调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属地和部门责任分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2、由组成单位和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分配的建设任务,根据时间节点积极推进,及时上报建设情况,按时完成目标建设任务。

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单位应当将现有的充电基础设施向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新建的充电基础设施须先向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建设,建设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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