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学法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示范带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全县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湿地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晓度。2024年,推出展板50块,条幅20条,累计出动宣传车100多台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彩页2000余份,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手册200余本,阻止野外违法用火10余起,收缴违规携带火种30余件。
二是突出改革提升,推动林业营商环境“法治化”。积极做好政务服务和“放管服”工作,完成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洛阳市统一受理平台切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认领、政务服务事项各环节人员信息报送工作等,按照县编办核准我局的权责清单事项,组织、协调局有关股室单位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林业审批服务事项及流程的梳理填报,承接上级下放7项行政许可事项权限,实现“同一标准、市县同办”。2024年以来,共办结各类事项226件,全年未出现超时限办结件,未出现服务对象投诉事件。
三是突出依法行政,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规范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推广运用“包容免罚”“信用监管+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主动告知提醒并指导帮助行政相对人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开展林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开受理处置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2024年,共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2起,其中:破坏林地案件共5起,破坏林木案件6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