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宜阳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673.4466万元(本批次新分配3423.7566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249.69万元)万元,根据宜财预〔2021〕88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241.4696万元。
①《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28号)中央资金302万元;
②《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0号 )中央资金70.78万元。
③《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0〕105号)中央资金1599.3896万元;
④《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97号)中央资金86.3万元;
⑤《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0号)中央资金103万元;
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3号)中央资金80万元;
2.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182.287万元。
①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预算内第二批以工代赈项目省交通配套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1〕75号)省级资金36万元;
②《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28号)省级资金429万元;
③《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29号)省级资金257万元;
④《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33号) 省级资金20万元;
⑤《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51号)省级资金35万元;
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豫财农综〔2021〕26号)省级资金405.287万元;
3.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49.69万元。
①《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宜阳县高村镇杜渠村仓储项目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1〕88号)县级资金249.69万元(已分配资金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3673.446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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