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0号),现一次性下达中央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524万元(资金明细见附件),结合宜阳县2021年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24万元。
①《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0号)中央资金52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524万元。
二、资金支持重点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水毁扶贫项目灾后重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等。
附件:宜阳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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