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06来源: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和2022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结合宜阳实际,特发布我县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第一批)。

二、起草过程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十四条一般湿地名录及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发布的规定和2022年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要求,县林业局起草了《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了湿地所涉及的赵保镇、董王庄乡、高村镇、盐镇乡及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生态环境、农村农村等部门的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一般湿地保护名录范围。最新国土三调数据统计,宜阳县湿地面积3965公顷。根据我县目前湿地现状除去已受保护的洛河省级湿地公园(1368公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此次将湿地面积大于10公顷、生态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程度高的寺河水库湿地、武坟水库湿地、江台水库湿地、东亚水库湿地、西沟水库湿地、后河水库湿地等6处湿地列入我县第一批湿地保护名录。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涉及各乡镇、各部门是所辖区域的责任管理部门,林业局承担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加大宣传力度。

解读机构:宜阳县林业局

解读人:王德方

联系电话:0379-6888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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