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洛阳市文兴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文兴学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1-04-21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421日-2020427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文兴学校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香鹿山镇青啤大道与滨河北路交叉口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博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香鹿山镇青啤大道与滨河北路交叉口,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41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南院)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楼、2栋宿舍楼、1栋综合楼、1栋行政楼、及1个室外标准化运动场;二期(北院)建设内容包括1栋教学楼、1栋宿舍楼、1栋教师宿舍楼、1个师生食堂、1个室外标准化运动场。总设计规模72个教学班,计划招生3600人,全校教职工人数约220人,南、北院之间由规划路隔开。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南院、北院各1栋实验楼,生物、化学实验室每个实验座位上方设置集气罩,药剂配置设置通风橱由机械通风系统到达楼顶后经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HCL、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校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南、北校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降解后进入污水管网,实验废水经废水综合处理装置(20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南、北校区的各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空调、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南院东、南厂界,北院东、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南院西、北厂界,北院西、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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