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也可直接向我局施工管理科咨询。
联系电话: 0379-68828656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评审意见汇总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企业名称 | 申请专业 | 申请类别 | 审查意见 | 结论 |
洛阳兴泰建设 有限公司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资质单项注销 | 同意 | 同意 |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