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宜阳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资质审查人员,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审查意见企业可登录宜阳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政府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可通过宜阳县住建局开发办邮箱yyxcszhkfb@163.com提交申诉资料。联系电话:0379-69333057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 | 企业名称 | 申请等级 | 申报类型 | 审查意见 | 结论 |
1 | 洛阳锦阳置业有限公司 | 二级 | 资质延续 | 符合标准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