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4-02-18来源: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宜阳县交通运输局在宜阳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中心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

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思想建设

一是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调整充实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主要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并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领导班子将述法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全面总结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对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年度考核述职,对行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述法率达到100%。二是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动法治体系现代化局党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将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切实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行业矛盾,维护行业稳定的能力;在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始终贯彻法治要求,力求通过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助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快部署推进提高执法行政能力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机关各科长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2023年度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了年度规划和具体安排,将目标任务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行业部门,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作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基本指标,有力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交通执法知识培训和和年度综合执法检查执法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健全完善法治审查机制。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理顺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好文件、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关;完善了《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健全决策机制。我局始终坚持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交通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决策。三是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进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职能,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涉法问题处理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肃对待规范性文件制定,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核、公平性审查、集体研究审议决定等程序;认真执行《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机制》等规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和制定程序符合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高效,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

一是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动态优化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结合本局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对本局涉及的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包容普惠等领域,积极推行容缺办理、信用承诺‘证照分离’等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最多跑一次”,压减办事时间,审批事项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办结;扎实推进放权赋能改革,按照省市部署,积极接收下放社会管理权限,群众办事更方便。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全面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中由本单位实施的监管事项,明确专人负责电子监察工作,及时办理并反馈国家、省、市、县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及时处理电子监察黄、红牌预警事项;做好电子证照的认领及证照数据汇聚工作,为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数据支撑。三是着力信用监管。加强信用评价及应用,建立并完善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制度;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及时归集上报信用信息至信用平台,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信用网站公示。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依托双随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编制“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录入公示抽查结果,实现全程责任可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等方式开展监管工作;落实“双公示”制度,建立常态化报送机制,强化信息归集,定期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公示,增加工作事项透明度,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在各种大型考试期间,组织一对一预约专车服务和应急运输保障服务,连续23年组织开展“爱心送考”公益活动。

(四)全面加强行政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主动公开行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以及许可和处罚信息;办理好依申请公开,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风险把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系统聘请法律顾问2名(局机关1名,执法大队1名),支持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要合同签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三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28交通服务热线、110联动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对接司法局等部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做到精心排查、诚心化解、耐心稳控、细心总结,及时回复和办理涉及本部门的网民意见建议,努力消除信访隐患,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局面,2023年共办理12328诉求131件,110联动诉求300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度高,并受到市12328,县110联动一致好评。四是认真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5个方面突出问题,重点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五大专项工作,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行动安排、时间进度,全面动员部署,并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调研、通报等各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治行动,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目前已座谈走访从业人员380人次,召开座谈会31场,征求意见建议30条,查摆突出问题3个,已全部处理整改完毕。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不断规范履职行为。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责任制建设,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称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执法;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年度执法责任目标、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责任追究等,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二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四项清单”,梳理了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宣传法律风险点并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在工作充分利用服务型执法手段,降低行政相对人和企业违法风险,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三是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县权责清单公示系统公布执法事项及法律依据;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初步实现“上岗必带、执法执勤必开、下班数据必传、发现问题必倒查”的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每一起审核案卷要求审核人员提交书面的《案件审核意见书》,对执法主体、违法事实、处罚程序、裁量标准的采用等进行全面审核,对裁量标准的适用情形必须由证据予以证实,确保办案质量。

(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八五普法要点,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交通等活动,通过组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多种方式,推动全行业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二是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优势,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和汽车客运站、超限检测站、卸货场等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发放法律文本等形式,开展“路政宣传月”“执法开放日”“2023年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累计悬挂横幅、海报、挂图83处,设置宣传咨询点6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页,大力宣传超限运输、非法营运、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规定的知晓率;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把执法过程和矛盾纠纷化解过程变成普法教育,提升当事人法治素养,同时结合日常行业监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新政策和新标准进行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七)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提高行业监管综合效能。

开展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接,加强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数据的归集共享和有效应用,提升监管标准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全面实施信用审查,大力推广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印发《宜阳县交通运输局推进交通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各重点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举措,着力提高行业监管综合效能;推进交通政务诚信建设,通过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依托客货运场站等交通场所及运输工具,弘扬诚信文化,向人民群众展示信用交通形象;举办信用知识大讲堂,向企业集中讲解信用管理知识,营造行业浓厚的知信守信氛围。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 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法治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律专业素质人才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二是我局的普法形式需要创新,大多采取编印法律学习手册、摆摊设点、拉横幅等传统的宣传方式,创新普法形式有待提高,三是综合执法各项机制还不够健全,实现执法与行业监管间的无缝对接以及高效运转还需从制度上以及实践中不断地协调、完善。四是干部职工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仍不够,法律知识熟悉的深度、广度及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全局具备法律资格的人员尚空缺,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待健全。五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编制少,年龄老化,已不适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不利于队伍的稳定和执法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努力开创法治交通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建设法治交通,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组织机制,重点推进局党委、党员干部、执法人员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多种普法活动,营造法治化交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提升“八五”普法工作。

“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为抓手,总结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问题不足,坚持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表和施工图,层层落实,逐一解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和守法用法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好执法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培育行业法治文化,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站场等活动,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提升队伍素质建设,增强法治思维和意识。

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学习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项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落实。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专项业务培训和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同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团和社会监督员作用。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和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为局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行为以及重要协议签定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五)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和“三统一”有效期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对 规范性文件中的违法违规内容及时审查、坚决纠正。建立健全公 平竟争审查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开展政务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政务服务交通综合窗口建设,优化“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合理定位窗口业务综、专两个维度,进一步开展业务融合和人员配置,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扩大信用承诺应用范围,推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服务举措再扩充。

(七)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针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出现的重点难点情况,继续大力推广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和涉诉行政执法案件跟踪查纠,有效化解诉讼风险。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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