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寺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日期:2024-06-27来源:

为加强寺河水库库容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洪兴利效益充分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350)、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将寺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大坝下游坡脚外100米;副坝下游坡脚外50米;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高程402.25m(正常蓄水位 401.25+1m)以内;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50米。

保护范围:设计最高洪水位线(校核洪水位407.65m)以内;主、副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的区域。

二、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表

寺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表

水库

名称

规模

注册登记号码

所在

乡镇

所在

村庄

所在

河流

管理范围面积(亩)

保护范围面积(亩)

寺河水库

中型

41030030003-A4

赵保镇

南窑村

陈宅河

坝区

129.14

630.34

库区

841.22

121.55

合计






970.36

7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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