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寺河水库库容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防洪兴利效益充分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指导意见》(水运管〔2023〕350号)、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现将寺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标准
管理范围: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大坝下游坡脚外100米;副坝下游坡脚外50米;山丘区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高程402.25m(正常蓄水位 401.25+1m)以内;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50米。
保护范围:设计最高洪水位线(校核洪水位407.65m)以内;主、副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的区域。
二、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表
寺河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表
水库 名称 | 规模 | 注册登记号码 | 所在 乡镇 | 所在 村庄 | 所在 河流 | 管理范围面积(亩) | 保护范围面积(亩) |
寺河水库 | 中型 | 41030030003-A4 | 赵保镇 | 南窑村 | 陈宅河 | 坝区 | |
129.14 | 630.34 | ||||||
库区 | |||||||
841.22 | 121.55 | ||||||
合计 | 970.36 | 75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