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日期:2025-01-03来源:

宜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52)、《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的通知》(豫水质监〔2015〕4号) 等法规规定制定宜阳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受理县域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申请;

2、制订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3、确认工程项目划分(14个工作日内办结);

4、确认及核备质量评定标准(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确认及结论核备);

5、确认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6、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按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巡查、抽查);

7、核备工程质量结论(抽查质量结论资料,20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备意见);

8、编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举报电话0379-6895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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