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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医疗保障局

      09-11
    •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组建,主要职能是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人事股):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股):拟订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行政。

      (五)医疗保障中心:开展医疗、生育等保险,医疗救助以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相关工作;负责县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保障待遇情况监测、抽查和复核工作;协助开展医保基金稽核审计及反欺诈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数据的维护、应用、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

      三、单位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宜阳县东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负责人:赵立勋

      电话:0379-688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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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涉医保骗保犯罪,2024年4700余人被检察机关起诉!

      02-11


    • 医保基金事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完善,医保覆盖面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相关监管风险点随之增加。2024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医保骗保犯罪4700余人。办案发现,该类犯罪手段多样、花样翻新,严重侵害医保基金安全,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一是个别医疗机构招揽、利诱群众通过虚假诊疗、虚假住院、虚增耗材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



      涉案医院往往以代付住院押金、免伙食费、车接车送及现金返还等方式利诱参保人员住院,再以“小病大治”“无病假治”等手段虚构诊疗项目,骗取医保资金。此类案件往往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如,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某、康某某等27人诈骗、帮助毁灭证据等案中,某职工疗养院、慈善医院院长王某某、副院长康某某等发动职工,招揽有医保的群众并诱导住院,通过虚假住院、伪造病历、虚开治疗项目等手段虚报住院人次和费用,骗取医保资金4000余万元。又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仲某等人诈骗案中,某医疗机构门诊部经营者仲某以返利为诱饵,向社会招揽200余名享受“门诊特定疾病”医保报销待遇患者进行虚假就诊,由坐诊医师虚开药方或治疗项目,以空刷医保卡方式骗取医保基金700余万元。还有一些零售药店为扩大销售额、牟取非法利益,以免费赠送、给回扣等名义诱导参保人员到店,通过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卡等方式,非法套取医保基金。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郎某搜集其亲属、邻居、同事、朋友等共计15人的医保卡,提供给陈某甲经营的药店及其他9家药店空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220余万元。


      二是一些不法分子超量、重复开药倒卖,滋生医保“回流药”黑色产业链。



      一些不法分子专门收集他人医保卡购药或诱导参保人员多开药品贩卖牟利,形成“收卡—购药—收药—卖药”的非法套利链条。2024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均办理“回流药”类骗保案件。检察办案发现,医保支付比例较高的老年群体、从事医疗护理服务的人员易被“药贩”拉拢发展成为“药农”,甚至“久病成药贩”。如,检察机关办理的朱某甲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10余名不法分子指使、教唆该市享有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到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违规、超量配药,不法分子低价收购后,将其分销给外省市“药商”,通过药店、微信群等再次倒卖,涉案金额137万余元。部分案件中,一些医药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相互勾连,共同侵占医保基金。如,检察机关办理的戚某某、柴某某等人诈骗案,自2019年至2023年5月,柴某某等职业骗保人长期与某互联网医院医生戚某某、某药业公司医药代表孙某、某门诊部经营者刘某等勾结,大量收集他人社会保障卡并骗取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00余万元。


      三是个别参保人员隐瞒工伤、车祸等非医保支付情形骗取医保资金,甚至直接冒用他人医保信息就医报销。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由第三人、公共卫生负担及境外就医情形下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检察办案发现,个别参保人员虚构、捏造或刻意隐瞒患病原因并就医,骗取医保基金报销。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中,曾某所在的物业公司雇佣陈某银从事绿化工作,陈某银在登高修剪树枝时跌落摔伤,后被送医救治。曾某和陈某银之子经商议,共同隐瞒陈某银的工伤事实,骗取医保基金1.2万余元。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如,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某诈骗案,刘某某作为某医院肿瘤科副主任,以为其病人邓某某报销日常住院、检查费为由保管邓某某医保卡,在邓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医保卡购买处方药,骗取医保报销金额人民币3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醒: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决不能成为少数不法分子的“唐僧肉”。广大群众在依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思想警惕,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发现欺诈骗保情况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 . 医保目录调整4月启动,首版丙类目录聚焦创新→

      02-06
    • 近日,国家医保局召开的“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将提前,预计4月初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整个目录调整。2025年内还将发布第一版丙类药品目录,丙类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


      同时,国家层面将在上半年开展第十一批药品集中采购,在下半年开展第六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未获批新药也可预申报

      丙类目录聚焦创新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表示,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


      在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保障范围。


      时间安排上,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我们将注重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药品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同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在丙类目录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探索优化医保的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的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的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以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临床对创新药有需求,创新药需要巨额的研发投入,国家基本医保的原则是“保基本”,基金存量有限,这往往构成三难局面


      2024年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出:“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发各界热议。


      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说,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有利于发挥医保部门政策优势、专家优势和管理服务经验,为商业健康保险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经济负担。


      据他介绍,7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经累计新增了835个新药好药,特别是去年新增的“全球新”的创新药达到了38种,创历年新高,医保部门“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导向进一步得到了彰显。


      黄心宇表示,具体的工作方案我们将尽快进行完善,尽快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丙类目录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接,必需留有一定的产品设计、精算、落地的时间,因此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同时,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经过反复研究,今年国家医保局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即对4月初申报开始时尚未获批但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新药,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只要该药能在5月底前正式获得批准,就能够参加后续的专家评审环节。


      上半年开展第11批集采

      推进直接结算、即时结算


      “有记者提到2024年医保目录新增了38种创新药,给药企极大鼓舞。这恰恰是因为集中采购节约基金留出来的空间。2018年以来,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累计节省医保基金4400亿元左右,其中用于谈判药使用超3600亿元。也就是说“老药”集采省下来的钱80%用于创新药,自助餐没有降档,而是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老菜品批量采购,且增加了很多新菜,集采充分发挥了减负担、腾空间、促改革的动能转换作用,符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司长丁一磊介绍,2025年医保部门将继续深入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国家层面将在上半年开展第11批药品集中采购,在下半年开展第6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并适时启动新批次药品集采。


      同时,将在地方层面开展具备专业特色的全国联盟采购预计达到20个左右,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以及高值耗材等,预计2025年国家和联盟组织开展的药品集采品种将达到700个。


      另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1月11日全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到,将全面推动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推动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赋能医药机构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丁一磊在1月17日发布会上介绍,对于回款困难的企业,通过推进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占用的压力。以内蒙古一家著名的医药企业为例,通过在集采当中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近年来节约了4000多万元的资金占用成本,这些都是对企业真金白银的收入。所以,医保今年将进一步推进医保基金和医药企业在集中采购的药品和耗材上的直接结算,赋能广大的医药企业。


      在面向医疗机构结算方面,1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提出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支撑,在做好医保基金预付的同时,充分考虑定点医药机构需求和能力,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2026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具体结算范围是指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生育、药店购药等医药费用。


      “我们正指导各地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在“先给钱”的同时,还积极推进“快给钱”,加快实现即时结算。即时结算的核心是大幅压缩结算周期,努力提高资金拨付频次和效率,实现多次拨、快速拨。”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主任王文君说。


      在基金运行方面,国家医保局规财法规司司长蒋成嘉介绍,2024年我国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基金收入方面,医保基金初步汇总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3.48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37万亿元,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11万亿元。基金支出方面,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支出2.97万亿元,同比增长5.5%。基金结余方面,全国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0.47万亿元,其中职工医保结余4164亿元,居民医保结余519亿元。统筹基金累计结存3.87万亿元,其中职工医保3.05万亿元,居民医保0.82万亿元。



    • . 甲流高发!洛阳这些二、三级医疗机构提供儿科诊疗服务

      01-21
    •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流感监测数据显示流感病毒阳性率持续上升,其中99%为甲型H1N1亚型流感。

      11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健康委获悉,目前流感监测结果与中国疾控中心的公布的全国监测结果基本一致,近期流感病毒阳性率呈现上升态势,流行的型别是甲型H1N1亚型流感病毒。

              洛阳流感的高发季节在每年的冬春季,一般从11至12月份开始上升,大多在1月中下旬达到高峰后开始下降,流行季一般持续到2月底或3月初。当前洛阳流感的流行水平与往年差不多,仍属于季节性流行水平,公众做好日常预防流感措施即可。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流感?


      • 接种疫苗,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 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


      • 科学佩戴口罩。在流感高发期,科学佩戴口罩可以有效降低感染流感的风险;


      • 增强免疫力。保持充足睡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


      • 注意保暖,及时增减衣物;


      • 在流感高发期,应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且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建议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如果家中有流感患者,流感患者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充分休息,均衡营养,多喝水,吃易消化的食物。有条件的家庭,应做好患者与家庭成员之间的隔离,如不能隔离,应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此外,还需注意环境卫生,室内定时开窗通风。

              同时,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公布洛阳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名单,供广大市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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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个关键词!2025年医保改革趋势……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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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

      建立立体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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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支付方式

      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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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遇

      全方位规范与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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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局

      管理全链条还需完善

      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发展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构建新格局。合理的疾病分组、科学的病组(病种)权重设置、地方医保部门对DRG/ DIP支付方式的正确理解与科学执行、医疗机构对DRG/DIP的正确认识及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的合作和互动机制、对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编码造假的防范机制……这些环节都对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顺利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环节如存在缺失或缺陷,都将导致改革走向异化。这就要求地方医保部门提升对DRG/DIP支付方式的理解程度和落实水平,医院提升管理效能、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目前,DRG/DIP支付主要应用于住院病例,占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额度有限。在建立门诊共济制度的地区,门诊服务支出占据相当可观的医保基金。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的实施,门诊患者转住院的现象将得到遏制,有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但各地、各级医疗机构提供的门诊医疗服务在性质、内容和管理方式上差异较大,门诊服务的医保支付管理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细化分级诊疗制度。


      随着以DRG/DIP支付为代表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落地,医疗服务体系的效率和医疗资源使用效率也将进一步提升,患者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另外,支付方式改革的进一步实施还需要以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为支撑,要建立同服务、同病组(病种)、同价格制度,助力形成有利于稳定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和吸引优秀的社区医生的良性制度。


      关键词:药品目录

      鼓励创新的突破与展望


      2024年共有91种药品被新增纳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其中89种通过谈判或竞价方式进入,2种为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被直接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2024年医保药品目录》)持续优化药品结构,突出体现了对创新药的支持,为患者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药物选择。


      突破

      体现“真创新”的含金量

      《2024年医保药品目录》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是更加强调临床不可替代性和多维度价值,鼓励“真创新”。


      在评审阶段,评审专家从药品临床价值、可替代情况、纳入目录必要性等方面,对药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评审通过率较上年度下降15.2%。临床价值不充分、价格不合理的药品,以及改头换面的老药未能通过严格审查。一类创新药成为今年国谈的绝对主角,被纳入目录的91种药品中,有38种为“全球新”创新药,其谈判成功率超过90%,较整体成功率高16%。


      医保谈判作为我国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的标志性举措,通过药品价格与价值匹配,助力初步实现政府、企业、参保人员多方共赢的格局。2024年医保谈判尤其体现出支持“真创新”的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对已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3年的上市公司的代表性品种销售额进行统计发现,创新药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后,第1年销售额增长超300%,3年增幅达800%以上。完善续约规则使大量创新药稳定续约,市场份额得到保障同时,国谈结果也为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等指明了目标,激发其研发真正符合临床需求的药品的积极性,促使资源向创新聚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展望

      提升对创新的支持力度


      规范真实世界数据在医保准入决策中的应用。真实世界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估药品在临床实际使用中的效果与经济性,尤其是在传统临床试验数据匮乏时(如基于单臂试验审批上市的药品、附条件审批药品、罕见病药品等),真实世界数据能够填补临床试验空白,合理识别创新药临床价值。未来,随着跨部门数据不断融合,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质效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医保决策提供更科学、合理的依据。


      加强国谈药落地与支付制度衔接。随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开,需加强国谈药落地政策与支付制度衔接,为创新药建立补偿支付机制,保障新技术的临床使用。短期内,对于高价值创新药可采用单独支付、补充支付等手段进行补偿;长期来看,可通过细化分组与调整支付标准,实现对创新药支付的常态化覆盖。


      提升商保对创新药行业的支持。《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提出,各地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展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营造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的氛围。随着多元化需求的持续拓展,商业健康保险对于拓展创新药支付路径的作用日益凸显。各地要积极支持惠民保等商业健康保险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设计新产品或更新赔付范围,与基本医保补充结合,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在2024年12月14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提出,要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同时,医保部门将在数据共享、个账使用、费用结算等方面探索与商保公司进行更高水平的合作。


      探索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针对价格高昂的高值创新药,需建立基于风险分担的创新支付方式。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依托更加灵活的支付和价格机制,实现药品支付与实际价值的精准匹配,可以为高成本药物的合理覆盖和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持。选择临床急需、安全有效、财务风险不确定性较高的创新药品优先开展基于财务的风险分担方案,可从简单的退款或折扣等单一方案,逐渐向多元化的财务风险分担方案过渡,根据不同创新药特点选择建立适合的财务风险分担方案。同时,加快建立创新药使用监测数据收集系统,逐步推广基于健康结果的风险分担方案。




    • . 新版医保目录落地,1月1日起这些新药可以走医保了

      01-07
    • 1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开始执行。1月1日11时整,国产双抗新药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新药卡度尼利的首张医保处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开出。

      卡度尼利由康方生物自主研发,是肿瘤免疫治疗双特异性抗体新药,也是用于晚期宫颈癌的免疫治疗药物,该药物在2024年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成功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另一个纳入医保目录的药物德曲妥珠单抗(T-DXd)属于治疗乳腺癌的抗体偶联药物 (ADC),在新版医保目录中,可报销的适应症包括:既往接受过一种或一种以上抗HER2药物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阳性成人乳腺癌患者;既往在转移性疾病阶段接受过至少一种系统治疗的,或在辅助化疗期间或完成辅助化疗之后6个月内复发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HER2低表达成人乳腺癌患者。

      全球首个胰岛素周制剂诺和期®(依柯胰岛素注射液)也新增入医保目录,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于2024年6月18日获批,一周注射一次。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纪立农表示,胰岛素是非常有效的降糖药物。胰岛素周制剂可大大减少注射治疗负担,使得患者更能长期坚持使用,从而提高依从性。


    • . 【严厉打击“回流药”】斩断“回流药”黑金链,洛阳医保在行动

      12-31
    • 近日,洛阳市医疗保障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回流药”等黑色产业链,切实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维护医保资金的健康平稳运行。


      所谓“回流药”,是指那些通过医保报销渠道从医疗机构获取的药品,经过非法转手后再次进入市场流通售卖给患者。这类药品通常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回流药”的黑色产业链也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专门召开了全市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专题会议。会上,对有关政策和业务技术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培训,并对全市药品追溯码的采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这一举措旨在从源头上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每一批药品的流向都可查、可控。


      此外,还设计制作一批严厉打击“回流药”科普类海报,并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的醒目位置进行了张贴。这些海报通过详细阐述“回流药”的危害、正确引导市民规范用药,以及强调安全用药的重要性,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堵塞不法分子的买卖流通渠道。


      下一步,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医保报销流程,堵塞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同时,将实施更为精细化的药品使用监控和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医保药品追溯系统。此外,还将建立医疗、药品流通和市场监管全过程紧密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对“回流药”的全面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洛阳市医疗保障局还将探索建立药品回收和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洛阳市医保部门将全方位筑紧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网,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和医保资金的健康平稳运行。


    • . 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

      12-24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12月20日发布关于对个别药企虚开发票制造“两套价格”问题进行关注的函。其中提出,近日经济参考报《经参调查:一些药企经销商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报道,2022年、2024年,公安部门先后侦破两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调查发现,“一些药品存在两套价格,即‘底价’和‘开票价’”“药企先把药品按‘开票价’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医疗机构,交易完成后药企再把‘开票价’与‘底价’之间的差价返还给经销商”“巨大的价格差通过虚开发票手段‘洗白’并‘提现’,成为不法经销商牟利和商业贿赂的资金来源,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从源头就虚高”。报道指出,“一款名为‘银杏叶’的药品,底价每支8.5元,售价每支25.28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一款名为‘头孢唑肟钠’的药品,底价每支6.5元,售价每支16.5元,医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2.5元。经测算,药品提成金额普遍占药品开票价与底价差额的两成以上”。


      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上述问题,坚决反对虚高药价加重患者负担,坚决反对虚开发票形成非法利益链条,坚决反对“一药双价”“带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高度重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认真排查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头孢唑肟钠注射液、水解蛋白口服溶液等涉案产品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尽快摸清挂网价格底数。


      二是请案件查处地医保局代表有关药品挂网省份,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了解具体案情,掌握“一药双价”问题线索,尽快依规约谈督促涉事医药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对既不反映医药生产企业实际收入,又额外增加患者费用负担的代理商加价部分,要坚决挤出药品虚高价格水分。根据案件查实的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给予相关企业失信评级和相应处置措施。


      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保局及时跟进落实处置结果,坚决举一反三,对同通用名其他厂牌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督促相关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合理下调挂网价格,促进患者购药价格更多与医药生产企业实际价格相协同,重点关注经销商或代理商刻意做高价格用于不当营销行为。持续加大医药价格风险处置力度,保障群众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


      相关药品核查处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报告国家医保局。


  • 通知公告更多>>

    • . 关于拟新增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12-23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洛阳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确定为宜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 . 关于新增“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12-17
    • 县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医保2020〕33号)的相关规定,宜阳县医保局联合县卫健委组织县医共体及县中医医共体相关评估收专家,对申医疗保障定点医机构进行了多方评估,经综合评估,拟将宜阳县北城区人民医院(宜阳县北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宜阳县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1217日至1223。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1217


    • . 关于拟新增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10-16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洛阳培元堂医药有限公司确定为宜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1016日至1022。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


    • . 关于拟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09-23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宜阳弘义悦康医院确定为宜阳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923日至929。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2日


    • . 关于拟新增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09-13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以下药店确定为宜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913日至919。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一、宜阳县万客隆大药房(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寻村镇李贺大道金河绿洲六号门面房);

      二、洛阳鼎信御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普通人药店(地址: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牌窑村);

      三、洛阳容健医药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柳泉村4组);

      四、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宜阳后庄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后庄村亚威锦德园小区18号楼一层101号西边商铺);

      五、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宜阳西街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灵山大道观澜湾8幢101号1层商铺);

      六、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宜阳丰源路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与丰源路交叉口东北角锦城御苑C座01号一层商铺);

      七、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柳泉镇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柳泉村6号楼源泉大厦一楼西边第2号商铺);

      八、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阳北关路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城关镇北关路2号)。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 . 关于拟新增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07-10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下列单位确定为宜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79日至717日。凡对以下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1、河南百家好一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宜阳文兴水尚店(地址:文兴水尚一期商铺2-6#一层)

      2、河南泽田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香鹿山镇牌窑村郑卢路南侧宜东第一大街3幢113号)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 . 关于拟新增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04-22
    •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方案》(洛医保中心〔2022〕8号)等文件规定县医保局组织“两定单位”资格准入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实和专家评估组审定,经综合评估,拟将洛阳高济好一生安来大药房有限公司(地址:宜阳县香鹿山镇天润富地小区3号楼101商铺)确定为宜阳县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422日至428。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通过电话0379-68880607反映。

       

       

                  宜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