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202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宜银行业金融机构:
《宜阳县加快推进县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4日
宜阳县加快推进县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抢抓国家新三板、注册制改革等政策机遇,充分挖掘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加大辅导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宜阳板块”,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总体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改制一个、上市一个”的工作思路,统筹短期效应与长远发展,重点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精准培育,兼顾一般中小企业的规范辅导。坚持做好后备梯队规划,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企业上市基础。
二、工作目标
聚焦“3+1+1”主导产业,围绕高新技术、专精特新、行业龙头等优质企业,通过动态管理、精准培育、政策扶持,推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不断做优做强。力争2023年四板挂牌企业新增12家以上,达到40家以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新增1家以上,达到2家以上。到2025年底,四板挂牌企业达到7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5家以上,上市企业达到2家以上,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初步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挖掘后备资源。进一步完善全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立“推荐申报、审核认定、分层培育、动态管理”四项机制,县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辖区、本行业,积极向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优质上市后备企业资源,从中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稳定、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好基础的企业培育入库,夯实工作基础。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重点层和基础层分层培育,其中,重点层企业为基础条件较好,有望1—3年内上市,或企业有明确可行上市计划并已实质推动。基础层企业为未来具备上市潜力,有一定上市意愿,但需要较长时间培育规范的企业。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市后备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入库或调整出库,确保资源库年均保持企业数量50家以上,其中重点层企业20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科工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矿区办事处
(二)强化上市专题培训。根据企业所处不同阶段,积极组织后备企业参加市县各类资本市场培训活动,采取广泛宣传与沟通交流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外出考察相结合、业务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引领企业学习资本市场、了解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解决企业“不愿上市”“不敢上市”“不会上市”等问题。每年至少举办6次以上企业上市及挂牌业务培训活动,邀请交易所专家、证券监管部门领导、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专业人士授课,帮助企业答疑解惑,用身边事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借力洛阳市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定期组织路演活动,实现资本市场培训常态化。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科工局
(三)加快上市辅导进程。根据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进行分类指导、精准匹配,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成长性高的行业“单项冠军”在创业板上市,支持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发展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四板”挂牌,逐步引导其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借壳”上市,并将上市企业注册地迁回我县。对具备上市条件且意愿强烈的企业,加强与省、市证监和金融部门汇报对接,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工作质量,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已与中介机构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督促制定详细上市工作计划和股改方案,做好改制工作,对照发行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鼓励有上市、挂牌发展规划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科工局,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对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县科工局等单位要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等认定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在三大改造、研发平台等申报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涉及企业项目备案、权证办理、土地保障等方面,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给予积极办理。对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未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应秉持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给予妥善解决。县公安、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执法部门对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要建立柔性执法工作机制,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法院要开辟重点后备企业司法案件处置绿色通道,加强诉调对接,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提高审理效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科工局、公安局、法院、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
(五)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县内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北交所、深交所、上交所上市的,按照完成辅导验收、通过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三个节点,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奖励。申请在境外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奖励。县内上市后备企业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经在基础层培育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县内上市后备企业在四板交易板、展示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市级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3万元奖励。对于外地境内上市企业迁址我县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为做好政策延续,2022年期间实际发生事项,2023年申报时以此文件奖补政策为准,其他与本文件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规格成立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资本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企业上市及问题协调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展日常沟通协调、企业培育服务、跟踪督办等具体工作,尤其是对在审和报辅企业要逐一建立工作专班,高质高效服务企业上市挂牌。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定期收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反映问题,建立清单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原则,对所涉及的环保、土地、税务等问题进行逐一研判化解,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搭建对接平台。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活动,协调基金公司、证券投行等机构与后备企业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沟通联络渠道,争取股权投资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创新抵押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交易所对县内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辅导支持,助力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四)强化督导通报。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企业上市对于加快产业发展、助力县域经济的重要意义,要结合职责定位,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强大合力。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通报,对工作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力的,提请领导小组予以约谈提醒、追责问责。
附件:1.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宜阳县企业上市“十项服务机制”
3.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流程
4.宜阳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申请表
5.宜阳县资本市场专项奖补申请表
附件1
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丽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马亚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毅波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锡韬 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于晓辉 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
韩高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广伟 县科工局局长
武伟献 县发改委主任
周海军 县商务局局长
孙智献 县人社局局长
冯战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耀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宇民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贵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新芳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姚 强 县住建局局长
王新生 县税务局局长
崔跃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红军 县法院副院长
李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振海 县文广旅局局长
方 向 县供电公司经理
张社民 县水务集团董事长
程东东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裴海霞 人行宜阳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孟建波 农发行宜阳支行行长
李 明 工行宜阳支行行长
郭 瑞 农行宜阳支行行长
何志国 中行宜阳支行行长
薛际威 建行宜阳支行行长
刘鹏耀 邮储银行宜阳支行行长
李永星 宜阳农商行董事长
王 凯 中原银行宜阳支行行长
张建洪 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日常协调联络、企业培育服务、跟踪督办等具体工作,高质高效服务县内企业上市挂牌。
附件2
宜阳县企业上市“十项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健全“培育、股改、辅导、上市”全周期服务体系,建立上市服务“白名单”制度,将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聚焦共性问题,通过十项机制为后备企业系统赋能。
(一)建立优化合规证明工作机制。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规范合规证明办理流程、出具时限,建立会商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白名单”企业在办理合法合规证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高效开具合法合规证明。
(二)建立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规范行政监管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支持“白名单”企业发展。积极推行非强制性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支持“白名单”企业发展。
(三)建立行政处罚事先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白名单”企业通报至涉及的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前,应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对白名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的,其行为不属于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如遇工作需要,由企业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出具无重大违法行为证明。
(四)建立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和恶意诉讼、仲裁打击机制。由县法院牵头,建立“白名单”企业司法案件绿色通道,加强诉调对接,构建多元解纷机制,通过非诉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理涉及企业的相关诉讼、仲裁等案件,对查明属于恶意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白名单”企业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建立舆情联合应对工作机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加强对涉及“白名单”企业舆情应对和管控工作,推动企业依法处理虚假新闻信息,严厉打击恶意干扰企业上市进程的不良媒体,营造推进良好舆论氛围。
(七)完善专家顾问“一对一”服务机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团,为“白名单”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
(八)建立中介机构服务全流程信息沟通机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对中介机构实行事前工作告知提醒、事中定期沟通、事后复盘分析,督促其履职尽责展业。上市过程中出现撤回辅导、延迟申报、中止、终止等重大情况的,企业会同中介机构应提前3天向金融服务中心通报。结合工作成效和企业反馈情况,金融服务中心要对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客观评价,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九)建立应收账款的清欠机制。由县财政局、国资办牵头,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时对政府或国有企业拖欠的“白名单”企业的应收账款予以清偿,避免出现应收账款占比过大影响企业上市。
(十)建立股权投资赋能加速机制。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开展路演对接活动,鼓励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大投资力度,提升被投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附件3
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每年4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5月15日前,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开发区管委会(属地乡镇)、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向县政府报送审核意见。待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向申报单位履行拨付手续。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企业境内上市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河南省证监局出具的辅导情况的无异议函、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出具的受理函、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北沪深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证明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二)申请企业境外上市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文件、境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证明企业已办理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企业挂牌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受理函及同意在基础层或在创新层挂牌的函、企业在新三板实现层级变化的证明文件、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函、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申请外地上市公司迁入奖励:需提供资金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市的证明材料、5年内不迁出的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相关材料。
三、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
(一)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保证奖补政策落实到位。
(二)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管理,拟定具体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实施绩效监控,对资金使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并督促其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年度预算资金相衔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三)专项资金申报单位须按规定如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对虚报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要追回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信息报送信用平台,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严格失信主体或被县政府通报批评的单位,当年及之后2个会计年度内发生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办法规定的奖补资金。
附件4
宜阳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实际控制人(大股东) | ||
上市工作负责人 | 手机号码 | ||
是否为高新 技术企业 | 是否为专精 特新企业 | ||
企业简介 | |||
企业主营业务及产品 | |||
拟上市板块 | □主板 □创业板 □科创板 □北交所 □新三板 □四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 □境外上市 | ||
需要支持的事项 | |||
财务数据 | 近三年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
年度 | 年 | 年 | 年 |
总资产 | |||
净资产 | |||
主营业务收入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企业纳税总额 | |||
企业意见 | 本公司申请加入宜阳县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准确。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或 开发区管委会 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此表需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1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附件5
宜阳县资本市场专项奖补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工商登记注册号 | 注册资本 | |||
注册地址 | ||||
公司主营业务 | 所属县市区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保荐机构 | 律师机构 |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
申请奖励项目 | 主板□ 科创板□ 创业板□ 北交所□ “新三板”基础层□ 创新层□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 “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 外地迁入□ 境外上市□
| |||
完成时间 |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 |||
企业承诺 | 我公司申报宜阳县资本市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