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艾柯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新建4t/h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1-12-02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122日-20211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艾柯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套新建4t/h天然气蒸汽锅炉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龙羽西路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嘉禾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龙羽西路,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新建两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人员从内部调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厂区内新建两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处罚到位。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装置制备废水和树脂反冲洗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管网总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机处理后通过一根18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要求。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