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8日-2025年08月0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引火模块自动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莲庄镇孙留村前进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厂内,项目总投资31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属于改扩建,本项目不新增职工,职工为从前进公司其他岗位调剂。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电子引火模块生产线工房内新增一条电子点火模块蘸药自动化生产线;同时对工房内原有的两条生产线(一期和二期)进行改造,增加蘸漆工序、改人工摸排为自动摸排,完成配套设施设备及暂存库的改造。改扩建后电子雷管点火模块生产规模为7000万发/年。
5、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过筛、干混工序在密闭操作间进行,地面浮药尘每日清扫回用于各工序;烘干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烘干系统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优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3)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漆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定期运至销毁场由专人焚烧处理,焚烧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