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宸望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管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5-07-28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0728日-2025年080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宸望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塑料管材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锦屏镇杏花村1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宜阳县锦屏镇杏花村1号(租赁宜阳县锦屏镇杏花村村民委员会现有部分闲置厂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1条年产200吨塑料管材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挤出机循环冷却水经车间东侧的沉淀池(96m³)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厂区现有)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切割机、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东、西、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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