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教育体育局工作职责

日期:2020-12-16来源: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以及民办教育等工作,科学调整学校布局,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评估,完善管理体制,理顺管理职能,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学品位;

(三)负责提出全县年度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对教育系统各项经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筹集和调度资金;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系统人事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加强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职务评聘和表彰奖励工作;审核教职工工资福利、退休(退职)手续,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奖惩、任免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六)受县政府委托,开展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进“两基”水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七)制定全县教育系统课程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八)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发布教育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督查指导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信息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引导、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检查、评估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的后勤服务、车辆管理、考勤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及行政各类文件、报告;负责各类公文签收、拟办、传阅、督查、落实、催办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的划密、公文保密和公文交换工作;负责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起草,机关文明单位、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本局文字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报刊征订、收发以及文件的交换和投递工作;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管理局行政印鉴、介绍信、各类资料以及机关的电话和传真;负责本机关各类文件、文稿的打字、 印刷(复印)工作;负责有关活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教育信息、简报的编辑、发布、上报工作;负责对接110联动”办公室,网络舆情的监控、引导、答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县城市智慧平台、政务信息的对接、承办工作;17.负责防汛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办机构年检、域名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年休假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按照局党组的决定,组织、安排党组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学习教育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负责党组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党组所属总支、支部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对所属总支、支部的年度考核,党员干部的纪律监察、政治考核、审查工作;负责中心校、初中、小学校长的考核排序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监督检查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情况,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教育系统违规、违纪事件;协助局党组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督导股(宜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对全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育工作进行督导督查;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督导考评;对全县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培训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创建提升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人事股

负责机关、全县各中小学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五险一金审批,出国政审,年度量化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招录、资格认定、调配流动、聘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各级各类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特级教师资格的评定、申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培训和管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代理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原民师群体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老干部、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公租房、廉租房申报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计财一室

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与统计信息的管理、开发利用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帐和学校土地、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及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和审核工作;拟订教育经费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统计并监测教育系统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对教育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单位法人变更离任审计等工作;负责教师工资发放,教育系统经费预、决算计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协调各类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审核;负责教育系统所有人员“五险一金”的收缴工作;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计财二室

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项目建设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和建设项目规划等工作;负责教育建设类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负责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督查、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营养餐所需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教育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基础教育股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日常管理、星级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评估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教育、国防教育、学校禁毒控烟、双拥征兵、宗教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关爱、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负责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书香校园”、读书活动的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及文明师生评选等工作;学校共青团员、少先队等团队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教育工会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工会组织建设和教代会制度建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学校教代会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工会活动和职工之家建设;负责教职工、老干部扶贫帮困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妇幼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九)体卫艺工作股

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生体质检测、中招体育测试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戏曲进校园、书法教育等传统艺术进校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卫生、艺术社团管理工作;负责营养餐管理工作;负责体育、艺术大型活动的组织、承办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安全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管理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普法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安全、防险救灾制度、预案的制定,安全演练的组织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负责扫黑除恶、校园欺凌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校车安全管理、防火减灾等工作;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法制进校园、打非治违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一电教馆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和图书、仪器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电教、实验仪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网络管理和中小学电教、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化教育,电教优质课、课件、课题申报、评比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二)基础教育教研室

负责中小学教育科研、教育学会、语言文字等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优质课赛讲、校长讲校等工作;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全局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过程管理、评审等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学论文评选和中小学教育质量检测,分析评估中小学教学质量;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生考试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市招办下达的各类招生任务,参与制定本县的各类招生计划;负责普通高考和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资格审查、体格检查、网上报名以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公开、公正、公平地组织考试,周密安排考务工作;

组织招生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招生考试试卷的接送、保管、安全、保密工作和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认真组织、管理考生档案,做好普通高考考生档案提取工作;负责组织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师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报名工作;收集整理招生考试文件和有关资料,规范工作档案管理。及时总结,做好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信息传递以及反馈工作,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数据;向招生学校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招生考试信息,做好纽带作用;

做好学生家长及考生的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招生考试的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民办教育股

负责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综合指导全县民办学历教育、文化补习、校外教育培训、辅导机构管理、自学考试助学的民办学校(机构)的工作;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我县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措施;调查研究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统一管理属县教体局审核、审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民办学校(机构)的设置、变更、终止等事宜。对审批职责范围外的各类民办学校的申办事宜按审批权限转报;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申领、管理、发放以及负责本局审批的民办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招生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职业成人教育教研室

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制订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对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参与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的设置、布局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科研与技术推广、仪器配备、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拟定全县农科教规划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本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勤工俭学、学生保险、校服征订、绿色学校建设等工作;负责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学生资助中心

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负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等资助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在校贫困中小学生的资助工作;负责全县孤儿学生的帮扶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教育捐助活动的对接、承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驻村扶贫、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信访股

负责涉及教育系统、教育工作的来访、信访、电访、网络诉求等事项的归类、处理、上报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制度的健全完善,协调、处理群访、非访等重点、突发性事件;对接市县信访局,协调处理市、县交办的信访案件,处理问题楼盘、劳资纠纷等矛盾调解工作;落实上级关于重点人员的稳控措施,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积极调解教育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负责打击传销、非法组织、非法集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认真落实《校外教育工作规程》,指导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四有新人;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项目的学科班教育培训,发现和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人才,展示青少年文化建设成果负责中小学少年宫建设及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九)行政审批股

负责教育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授权范围配核定的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行政和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单位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马海涛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电话:0379-68822133

箱:yyxjyjbgs@126.com

编: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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