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日期:2021-01-13来源: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县城乡低保、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等社会保障和管理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有关民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县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等工作。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宜阳县民政局内设5个股(室)、4个二级机构和16个乡镇民政所。
  (一)5个股(室)
  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社会治理股。 
  (二)4个二级机构
  福利院、殡仪馆、婚姻管理中心、社会福利中心。
  (三)16个乡镇民政所
  城关镇民政所、锦屏镇民政所、樊村镇民政所、白杨镇民政所、董王庄乡民政所、赵保镇民政所、上观乡民政所、花果山乡民政所、莲庄镇民政所、张坞镇民政所、三乡镇民政所、柳泉镇民政所、高村镇民政所、盐镇乡民政所、香鹿山镇民政所、韩城镇民政所。

四、部门领导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擘飞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宜阳县民政局

邮码:471600

电传:0379-68882230

邮箱:yymzj688822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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