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机构概况

日期:2021-12-23来源: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拟定宜阳林业发展远景规划和近期计划,组织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以及森林、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橄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宣阳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展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组织、指导和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受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动植物教护、繁殖、养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根据授权,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扬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八)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深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管理中央、省、市拨付我县的林业资金、县级林业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市、县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牡丹产业发展政策

(十四)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林业局共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办公室

    四、部门领导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樊志强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锦屏北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宜阳县林业局

邮码:471600

电传:0379-68882447

邮箱:688824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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